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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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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合同(精彩13篇)

  【前言】每当进行房地产转让时,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签订一份详细的转让合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份完备且合适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呢?以下是网友“chfc1823”整理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共13篇),供大家赏析。

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深圳市地段(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名称:数量:,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m2

  公用分摊面积m2

  其它()面积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m2

  物业部分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币,单价元/m2,总金额仟佰拾万千百十元,(小写:万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转让标的为甲方从公司受让的与公司于年月日所签《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合作协议书》约定有限公司拥有合作项目%权益,甲方从有限公司处取得了该《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

  2.《合作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即合作项目,位于市路号,占地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地字第号,合作项目以名义持有。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2.支付方式

  (1)签立本协议书时,乙方即时支付甲方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2)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保证公司已履行《合作协议书》的义务,其中包括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支付了合作投资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2.甲方保证公司从未将《合作协议书》中所属权益质押或转让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保证其已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给公司并取得了本协议所指的《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且亦未将《合作协议书》及或《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的权益、地位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保证于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通知公司或甲方本身,及时知会合作方公司由乙方行使《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及履行《合作协议书》中的义务。

  5.保证于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完成后,向乙方提供《合作协议书》、投资款收据及有关合作项目的请示、报告及往来函件等资料。

  6.甲方声明,《合作协议书》已订明有关股份比例或股份持有人如有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退股、转让股权、增资、接纳第三者参股等)应取得公司同意,但不妨碍第四条第9款之规定。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及甲方在《合作协议书》和与公司《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了解公司占合作项目%权益,并且已投入合作项目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给公司而取得了《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并清楚了解公司以方式持有的100%的所有权,亦清楚了解公司及甲方同意维持继续由公司名义拥有该地段的发展权。

  3.清楚了解项目的合作方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结构及其与的关系。

  4.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之保证人公司的状况、股权结构,

  5.清楚了解的企业性质、主管单位(部门)、股权结构及债权债务状况。

  6.清楚了解受让公司或甲方合同权益后可能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7.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8.保证承担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9.乙方同意并负责自行就上述第三条第6款所列条款与公司直接洽商处理,以便取得公司对本协议地位转让作出的同意,并保证无论结果如何,均按本《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条文及时限缴付转让价款进行交易,对已缴付予甲方之部分或全部交易款项,亦不得因此而要求返还。

  第五条 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

  以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价款付清之日为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转让基准日之后的《合作协议书》中本协议甲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未来乙方在所占权益比例的法律确认、合作项目的经营运作等等一概由乙方和公司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将乙方所交来之首期转让价款尽归甲方所有。

  3.乙方付清转让价款,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即告完成,此后,乙方不得因其在《合作协议书》中权益无法完全实现或基于《合作协议书》所可能遭受之任何损害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价款又或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转让标的的不存在、不真实引起的损失、责任除外。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事宜及所涉及的一切有关甲方、乙方和合作项目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必须向项目合作方、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披露的除外。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房屋转让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原房屋所有人:乙方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友好协商,现将房屋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位于()的房屋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二、该房屋目前的状况和转让方式;

  1、地处小区,(栋)单元楼室。该房是房权证城字第号。土地使用权号:号。

  2、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使用面积平方米,公共分摊面积平方米。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一并转让。

  4、附属设施情况:

  5,详情见甲方原来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书(见复印件)

  三、甲方对该房屋的权利状况证明及证件是:

  四、付款方式: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元,手续变更完成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房屋交付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当日即将房子交付给乙方。

  六、甲方保证对该房子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在订立本合同时对本房屋没有抵押,转让,经济纠纷的行为。

  七、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甲方原来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上的权力与义务即交予乙方。甲方不再享有该房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负责房屋交付前的购房款,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九、手续变更(与开发商的合同变更。税费变更,产权变更及办理)

  甲方负责如下:

  乙方负责如下:

  十、订立本合同后,双方均不能反悔,如乙方反悔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定金。如甲方反悔应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双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手续变更,房屋交付等事项。

  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时

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5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与年月日在市签订: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本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市区,东至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约亩),土地性质用途为,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

  .2甲方公司于年月日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发证日期为),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等报建文件。

  .3本项目土地现状:。

  甲方公司概况

  .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合作的先决条件

  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

  (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合作方式

  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股权转让

  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51 %的股权,甲方持有49 %的股权。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且有知情权。当乙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销售期间,甲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及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年内竣工完成整个项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项目所在地因气候出现超常规天气无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则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项目延期的责任。

  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乙方和甲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方案设计由甲方负责报批,乙方配合。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甲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其他类型产品价格根据开盘时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竣工顺利交房入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乙方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工程总包价按定额拦标价上浮5%计算。具体内容由双方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六条项目销售

  项目的销售由乙方负责指派专业营销机构负责,项目涉及到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销售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按总销售产值的%结算。

  第七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双方约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总造价计算;项目报建、营销基本工具(包括售楼部、样板房等)由甲方负责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价人民币200万元/亩计算;其他成本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

  双方约定:项目预售款项优先确保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目销售工作由乙方负责;若遇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由于项目融资产生的财务成本,列入项目成本。

  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八条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项目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项目销售回款达到90%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公司项目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若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没有履行项目建设开发之义务导致项目无限期停工或项目开发失败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证照、财务资料等所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联系方式: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联系方式:

转让房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地址:

  乙方(买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面积为,地块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属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共(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层号房,

  第(幢)(座)层号房,

  第(幢)(座)层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计(币)元;

  2.代收,计(币)元;

  3.代收,计(币)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元。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元。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3.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3.。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

  2.;

  3.。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月;

  2.地面保修月;

  3.顶棚保修月;

  4.门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气保修月;

  8.煤气保修月;

  9.电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11.保修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作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签订的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天,由甲方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月

房地产出售合同 篇7

  甲方(卖方):张,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徐,身份证号

  一、甲方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街号(军工院内)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二、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145万元(壹佰肆拾伍万元)。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25万元。余款20万元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在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结束后(如登记在甲方名下时,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乙方,全权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代理甲方办理过户事宜,并经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双方应根据军队办理产权证的方案和进度,主动办理初始登记事宜。如经双方努力,能够协调相关部门直接将房屋权属登记在乙方名下,登记所需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如果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只能登记在甲方名下,然后在

  由甲方名下变更到乙方名下,初始登记税费应由甲方承担,变更登记所需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此房是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买卖。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甲方房款,必须在初始登记后(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应履行委托公证手续)全部付清购房尾款。

  五、乙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有权指定所有权人,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证此房在向乙方出售时,无抵押、无数卖、无纠纷。

  七、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将物业收取的进户费、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无拖欠现象。此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篇8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此二手房转让合同,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年月日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付款时冲抵。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30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

  第七条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业存折或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以上按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结清,不存在欠费。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同意将该房产装修保持不变,防盗门窗、家具、部分电器(卧室内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楼顶杂物间及菜园留给乙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电子版 篇9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厂(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市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第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和在建厂房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否房地合一)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层、地下层,约平方米,建于年)、老厂房(层,约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平方米(增至共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号,施工许可证号为号。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整(¥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

  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元整(¥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4.四期付款: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厂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怎么写 篇10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沈阳市 区 街(路) 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权利

  土地使用权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有哪些 篇11

  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深圳市 地段(地块编号: )拥有房地产,名称: 数量: ,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 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 m2

  公用分摊面积 m2

  其它( )面积 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 m2

  物业部分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币,单价 元/m2,总金额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十 元,(小写: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从 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怎么写 篇12

  买方(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区。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计房价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西:

  南:北: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计元的定金或元的预付款,其余%,计元价款则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

  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存份,乙方执存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份。

  十、买卖双方情况

  买方姓名(签章)

  现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登记人

  卖方姓名(签章)

  现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登记人

房地产大型项目转让合同 篇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26quot;√%26quot;:

  出让();

  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转让合同(精彩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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