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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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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精选16篇)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精选16篇)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拥有的位于安定区_______________的耕地,面积约____平方米(即__亩)转让给乙方作为坟地使用,就坟地使用权一事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经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的合同所指土地转让给乙方用做坟地作用,转让金额为____元整(¥____)。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所转让的坟地使用权甲方必须保证不存在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任何异议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及其子孙不得干涉该坟地的使用权。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见证人(签名):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甲方已于20xx年5月13日将合同所涉房屋,即位于XX市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居住、管理,由于客观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仍在甲方名下,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事项作补充协议。

  一、《房屋转让合同》所约房屋如遇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其他原因灭失,基于此而产生的利益、义务由乙方享有、承担。

  二、前条所述事件发生,实现权益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需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字与相对方办理,如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协议、接受补偿款等具体事项。

  三、如相对方要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则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灭失后,通过还迁补偿而获得房屋,新登记造册的产权人仍是甲方,则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甲方): 承让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转让方与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条本合同仅转让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不变。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有关设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第3条承让方对在承让林地使用权年限内培养的林木享有所有权,承让方有权在林地上套种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承让林地的范围和年限

  第4条承让林地位于 ,地块编号为 。其位置与四至界限见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图与林地规划设计图。

  第5条转让林地总面积 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号为 ,并以该复印件为附件。

  第6条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 年,自办理完该林地的山林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优先权,双方可另订合同顺预延贰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甲方应当将林地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在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同时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条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应当是甲方与林地所有权原拥有者签订的林地使用权转让一级合同中,经原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准许由甲方统一转让的林地。甲方保证原林地使用权人对所转让的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具备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林地权纠纷。如发生纠纷或变故,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所需费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与林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签订的一级合同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本合同联合附件存档。

  第9条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义务协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进入林地放火,采矿,挖土,放牧等有损林木的行为,对开荒毁林、偷盗林木等事件要及时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有关单位、个人追索赔偿。

  第10条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林地使用权证。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甲方承让的林地内如果有坟地,乙方进行造林施工时,坟地周围5米内不种树。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开挖新坟,须征得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毁林开坆。

  第12条甲方钱包乙方在经营林地期间道路顺畅,如出现路权问题或交通阻碍,甲方有责任及时妥善调解处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13条合同签订并由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权转让金,年林地转让金为每亩年 元,( 元)人民币。在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中,转让金维持不变。

  第14条林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按规划面积每亩预付定金 元,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无林荒地, 年 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扣还定金后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签订合同当年不计转让金,转让金计算从种植当年起。如至 年 月底乙方未进行造林,甲方不再归还乙方定金,同时有权将乙方规划的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除将定金归还乙方外另加罚双倍定金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时间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给乙方;也可以另行协议将林木作价卖给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条 乙方将在使用林地时只能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亦准许进行林单间套种或立体开发,亦准许修建一些和营林项目相配套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第16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应当及时归还承让的林地。林地上附属的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作价处理。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17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林地,须在期满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签订续期合同、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使用权年限届满终止时,双方无意续签合同,乙方应归还青山,保证租用林地内的采伐迹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费用以该转让地最后一个轮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交还林地时由乙方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条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19条 遭不可抗的一方,应在72小时之内,将事件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20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转让林地被征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鬼甲方所有,并同时办理该林地的解除或变更手续。

  第21条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冻害、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22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应在20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20天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另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23条 如果甲方是违约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给乙方使用或中途变故造成乙方施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24条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时支付转让金,从滞纳之日起,每月应加缴纳所欠转让金的0.1%的滞纳金。

  第25条 在颁发林地使用权证后,突发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内能在该林地内安排营林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相应推延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

  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26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27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附则

  第28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受机构撤销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第2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30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面积向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报批。

  第3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约定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让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2份或林地权属证明2份。

  2、甲方关于转让林地使用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份。

  3、所转让林地规划设计图2份。

  甲方(签字盖章): 县 镇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县 林业站(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人民政府(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县林业局(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超市,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同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房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及义务。

  二、经甲乙双方协议,转让费为 ,共 ,合计人民币

  三、甲方将房屋使用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后,乙方应向甲方交门头押金和保证金(以市场票据为准)。来过户前乙方无需交此费用。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房屋转让后,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门面房使用权交付乙方。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6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转让吴家山 “北冰洋城市广场”(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经营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详细信息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

  第一条 项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第二条 签约流程

  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

  2、甲方营销人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

  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

  第三条 签约承诺

  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

  第二章 转让标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条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_ ___层 区 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______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

  第五条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

  第六条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条 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20xx年;从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转让对价为:(小写)¥___ 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计算标准为:单价¥__ ___元/㎡×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建筑面积_______㎡。

  第九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四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的确认交付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交付手续,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为实际交付日;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出具体申请请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认可的,双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以严格遵守签约承诺为前提,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2、第三年期限届满前,在确认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自行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开展上述2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一切依前条约定有权实施、并引起经营使用权变动的行为,受以下条款约束并加以规范。

  1、出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的,除符合第十一条的约定外,还应与出让前书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按照原经营管理合同内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办理;新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受让方的履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行为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体事宜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遵照协商结果办理。

  第十三条 转让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生效后,乙方无偿获得该转让标的后续二十年使用权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应保证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配套设施在交付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转让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在三十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所收款项;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灾害、乱动、战争、疾病流行、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情形)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在政府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损失比例,在取得的补偿范围内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行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经书面催告逾期仍不纠正或造成的损害已无法逆转的,行为无效并构成乙方违约:

  1、违反第十七条的约定,擅自进行的无权或越权行为;

  2、虽有权进行,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第十八条之约定方式,行为不当的。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合同解除时乙方剩余期限经营使用权的对价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向乙方追偿其他损失:

  1、凡依本合同约定,乙方构成违约,经催告于90日内仍不予纠正的;

  2、损害公共利益,已触犯刑事或经制止不予纠正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催告在90日内仍无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本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的事由,经甲方催告后在90日内不予纠正或无法逆转的。

  第二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全部经营使用权转让款,并以该款项10%补偿乙方损失。

  第七章 送达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双方约定一下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向该地址寄送的特快专递收寄凭证即是双方认可的合法送达凭证,受送达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辩该送达凭证的效力。若乙方约定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经书面通知,乙方无权以地址变更为由抗辩甲方向约定地址寄件的送达效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本条效力。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约定指定的通讯方式。乙方通讯方式变更,必须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乙方联系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切实履行,若发生纠纷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需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权(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二、乙方已明确知悉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权,且自愿以上述价格购买该房屋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年限终止之日的使用权。所以乙方不得以甲方无该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向甲方过分主张。

  三、该房屋的使用权自乙方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项后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

  四、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期间,如过户条件成熟,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乙方支付甲方保证定金__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协议,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协议,定金不退。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七、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因该房屋系甲方公司福利房,乙方行驶居住权时须不得侵害该房屋所属公司的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签订时间:年 月 签订地点: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就光彩市场营业房、商铺有限使用权转让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光彩市场层号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营业房使用权转让期限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营业房使用权转让费用共计整;

  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和公共设施安全保证金__万元。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有应予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电、物业以及造成市场设施损坏应予赔偿等行为的,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收等各项费用;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元/营业房、铺/月;乙方承担市场公用的`水、电费按市场实际用量,依照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建筑面积所占商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应分摊的数额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营业房或商铺内部用电或用水采用一户一表,每月水电费统一由甲方按实际抄表数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隐患。

  2、负责提供空调、公共空间的卫生、安保等服务。

  3、负责对营业房和商铺建筑结构、水、电、空调、电梯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营业房和商铺的内部装修及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由乙方负责。

  4、享有对营业房和商铺以外场地及墙面管理权和经营使用权。

  5、享有对市场屋顶空间及墙面的广告设置权。

  6、对经营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不符及有伤风化的项目,甲方将责令其改变经营品种,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劝其退场并将营业房或商铺收回,另行处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从事和本市场以服装、服饰及美容、美甲等为主要业态不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享有营业房及商铺以内范围内的经营使用权。

  2、服从市场物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法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3、爱护营业房和商铺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修缮改动房屋结构时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不得加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

  4、乙方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必须经过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否则按自动放弃该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甲方将无偿收回。对于按揭贷款购买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一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转租期限超过2年的应当到甲方和按揭银行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变更手续。

  第八条: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在营业房或商铺内进行非法活动和非法经营,受到政府严重处理的。

  2、乙方不按照《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权购买款项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银行交纳贷款资金逾期三个月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房或商铺转租给第三人的。

  4、违反消防条例和违章操作用电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发生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理的。

  6、不听劝阻强行从事和本市场主要业态严重冲突的经营活动。

  7、交房后一个月不开门营业或经营中无特殊原因连续5日不营业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统一装修,如商铺吊顶、玻璃大门、门头形式等及固定设施者。

  第九条: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并认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时,享有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双方依市场情况,签定续租的《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将该营业房或商铺另行转让,合同期满时乙方营业房或商铺使用权结束。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互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营业房及商铺使用权起算日期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个月为装修期,本装修期已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顺延,提前或顺延天数增减记入使用权转让期限内。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报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9

  甲方:受让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转让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如下:

  一、乙方将其使用的位于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2,建筑面积:46.31平方米,的公有使用权房屋转让给甲方居住或使用。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元整。

  三、借款合同办理完之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转让合同》,本合同规定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时,甲方可以通过处置担保房屋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__年月日以前乙方不能还清向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乙方同意甲方处置该房屋,乙方承诺全力配合甲方办理上述房屋再转让手续,包括交易、更名、过户、代收房款等相关事宜,并在借款之日起就此进行转让公证,房屋所有相关手续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担转让公证的有关费用。转让书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后,转让书交还给乙方。如乙方反悔,甲方拥有该房产的永久使用权。

  五、甲方于__年月日,担保房屋转让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据。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偿还借款或转让该房屋,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足额的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金额按如下确定:从违约之日起,每经过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将借款及违约金全部支付给甲方为止。

  七、甲方承诺在20__年04月10日之前如果乙方按时交付利息,甲方不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不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如乙方在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转让该房屋,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额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对该房屋进行处置。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选择采取提前收回借款或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双方订立的《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单方处置担保房屋方式解决。

  如果因乙方不能偿还借款及利息时。

  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踪。

  其他足以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付息义务的。

  九、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年月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0

  转让方(甲方):武汉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转让吴家山 “北冰洋城市广场”(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经营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详细信息

  甲方:武汉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_:

  注册地址: 东西湖区吴家山市场路_;

  营业执照注册号:_420xx20xx030364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

  第一条 项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第二条 签约流程

  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

  2、甲方营销人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

  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

  第三条 签约承诺

  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

  第二章 转让标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条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_ ___层 区 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______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

  第五条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

  第六条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条 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20xx年;从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转让对价为:(小写)¥___ 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计算标准为:单价¥__ ___元/㎡×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建筑面积_______㎡。

  第九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四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的确认交付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交付手续,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为实际交付日;

  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出具体申请请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认可的,双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以严格遵守签约承诺为前提,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2、第三年期限届满前,在确认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自行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开展上述2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一切依前条约定有权实施、并引起经营使用权变动的行为,受以下条款约束并加以规范。

  1、出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的,除符合第十一条的约定外,还应与出让前书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按照原经营管理合同内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办理;新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受让方的履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行为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体事宜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遵照协商结果办理。

  第十三条 转让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生效后,乙方无偿获得该转让标的后续二十年使用权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应保证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配套设施在交付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转让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在三十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所收款项;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灾害、乱动、战争、疾病流行、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情形)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在政府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损失比例,在取得的补偿范围内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行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经书面催告逾期仍不纠正或造成的损害已无法逆转的,行为无效并构成乙方违约:

  1、违反第十七条的约定,擅自进行的无权或越权行为;

  2、虽有权进行,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第十八条之约定方式,行为不当的。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合同解除时乙方剩余期限经营使用权的对价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向乙方追偿其他损失:

  1、凡依本合同约定,乙方构成违约,经催告于90日内仍不予纠正的;

  2、损害公共利益,已触犯刑事或经制止不予纠正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催告在90日内仍无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本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的事由,经甲方催告后在90日内不予纠正或无法逆转的。

  第二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全部经营使用权转让款,并以该款项10%补偿乙方损失。

  第七章 送达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双方约定一下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向该地址寄送的特快专递收寄凭证即是双方认可的合法送达凭证,受送达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辩该送达凭证的效力。若乙方约定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经书面通知,乙方无权以地址变更为由抗辩甲方向约定地址寄件的送达效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本条效力。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约定指定的通讯方式。乙方通讯方式变更,必须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乙方联系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切实履行,若发生纠纷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需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 方:

  签约代表:

  日 期: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XX市殡葬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墓位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权转让价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区(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本条所指墓位面积是指全部人工建筑物的面积,包括围栏、水泥(石板)铺成的地坪面积。

  第二条 墓位使用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

  第三条 墓位养护管理费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养护管理费自墓位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期墓位养护管理费,以后每5年缴付一期。甲方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缴纳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应当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使用期限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满,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于使用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订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墓位延期使用费和墓位养护管理费,缴费标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未按时交纳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当期养护管理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的,甲方将不再承担墓位养护管理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墓位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墓位建成并由民政部门认可的有验收资质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交付给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情况,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出让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

  别处理(不作累加):

  (1)甲方逾期时间在________日之内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并按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墓位证书的核发

  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后________日内,应当向乙方核发《公墓墓穴使用证书》,确认乙方的权益。

  第九条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十条 墓位用材品质保证

  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墓位的用材品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内容。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调换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质的,乙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无条件同意,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墓位质量保证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墓位质量实行保质期,保质期为1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内墓位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0日内负责免费修复。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间内修复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墓位的养护责任

  甲方应当妥善养护本合同项下的墓位。

  养护期内因甲方养护管理不善造成墓位损坏的,甲方应当自损坏之日起30日内负责免费修复。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间内修复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养护管理费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修缮,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将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内。因乙方擅自放入并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相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将墓位调换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严禁传销、倒卖墓位使用权。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约违约金,甲方收取违约金后将墓位使用权转让费退还乙方,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后,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约,将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迁移至他处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迁,也可委托甲方拆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不再予以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第十七条 墓位使用期内,乙方所购墓位所在墓区因政府规划开发建设,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迁移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其余事项按照政府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墓位使用期届满后,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请并续订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发出之日(以邮戳为准)起6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的,甲方在县级以上报刊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乙方仍不作答复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墓位用地使用权,甲方可按无主墓位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双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

  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乙双方、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负责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将合同文本分别送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2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无偿将其在商标局注册使用于 树脂复合板等商品上的第 ”商标 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二、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三、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四、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 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保管。

  五、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手续,并承担涉及上述商标转让的官方费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大岭山中学后门的教师宿舍楼d幢101(即靠近学校后门的那一套)的使用权明确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屋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自用使用权面积为93关规定而定.,使用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若房屋转让给乙方前就已经存在的债权债务则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如遇到中途拆迁, 拆迁补偿款全部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交易总金额为壹拾叁万元整。乙方已向甲方付定金壹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乙方向甲方转入房款壹拾万元整,转帐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大岭山支行,转入帐号的存折持有人姓名: ,转入的帐号: 。余款贰万元整乙方于 20xx年07月31日前支付,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条 手续办理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时,甲方应即时将之前的房屋购买证明(大岭山镇政府开出的)和收据等相关材料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使用权交接

  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没有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屋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元整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第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4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由甲方将位于榆中县栖云北路52-29号商铺所拥有的合法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2、使用权转让期限为6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使用权转让金额为197000万(壹拾玖万柒仟元整)。

  3、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拥有该商铺的一切合法使用权和转让权,有权力将商铺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干预第三方的合法经营,干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不得改变室内结构,妥善保管和使用室内现有设备,不得损坏。

  5、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总额的30%。

  6、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5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 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 。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 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 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 监证单位(盖章):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16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一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地基使用权转让合同(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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