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3篇(室内装修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3篇(室内装修合同),供大家赏析。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
露依莎展厅装修协议
1.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附图纸一份,按正大商场装修标准,本工程图纸内标明公司配送由甲方提
供材料,乙方按装)
2.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 :(小写: 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木工开工材料进场付40%:(小写:元()大写:叁万元整)油漆开工材料进场付40%(:小写:元)(大写:叁万元整)
工程竣工验收后付15%:(小写:元)(大写:壹万壹仟贰佰五拾元)
余款由工程竣工验收半年后付清5% :(小写:3750元)(大写:叁仟柒佰伍
拾元整)
付款账号工行:
3.主材料单价定位
600*600=11/张 复合地板=45/平方 水晶灯=800/盏 三眼灯=嘉美牌
3.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工程为期20天
16.3本合同一式____2___份,双方各执__1____份。
16.4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表、预算报价说明书及设计变更书、隐蔽验收签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2
住宅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施工方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宣城市畅和苑小区
7#304室(三层)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室内墙面、顶面、室外墙面、顶面的装修工程,乙方包工、包所有辅
材。
2、墙体粉刷所用乳胶漆由甲方自行购买。
3、乙方负责本工程墙面、顶面的白墙铲除、打毛。
4、乙方承诺施工工艺流程:三底两面(基层处理:第一遍批刮白水泥抹平、修直;第二、三遍石膏修直,胶水腻子粉满刮腻子,砂纸磨平;墙面打磨,清理,滚涂乳胶漆两遍(包
括调色)。
5、乙方承包本工程室内未完成的地脚线铺贴,包工包辅料(沙子、水泥)。
6、乙方承包本工程五楼露台的花池垒砌及瓷砖铺贴;乙方包工、包辅材(沙子、水泥等),甲方包主材(瓷砖、红砖),若此项工程不做,扣除相应款项。
7、乙方负责本工程飘窗栏杆的移除,磨平。室内多余空调洞的封堵。
8、乙方负责将本工程产生的施工垃圾搬运至小区物业指定地点。本工程所有材料上楼费用
由乙方负责。
9、乙方承包该工程所用的工具、脚手架自行解决。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
施工,并不予支付工程款。
11、乙方需对甲方房屋的成品装修(地砖、墙砖、水电改造工程等)进行成品保护,如若损
坏,需修复还原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0日。工期延误按工程款的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款为8000元整(乳胶漆施工包辅材13元/平方米)。
2、工程在墙面基层处理完毕(三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00元整。
2、本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5000元整。
3、余款1000元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全部完工三个月后支付。
四、工程质保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负全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乙方须承担返工所需的一
切费用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家具搬迁、房屋租住的费用等)。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
年。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3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