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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雇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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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优秀6篇】

  【导语】每当企业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我们需要思考如何书写一份合适的合同,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网友“zhangtu”收集的企业雇工劳动合同(共6篇),以供借鉴。

企业雇工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 篇1

  甲方:乙方:文化程度:

  经济类型:性别:

  法定代理人:居

  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处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展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现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能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无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生蛎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例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接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雇工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能胜任此项工作,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第二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 元,计件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超出部分提成。每趟提成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此外,乙方出勤情况符合甲方规定,可获得全勤奖金人民币 元,乙方工作符合安全出车规定,整月与意外事故,车子无损坏和刮伤,可获得安全奖金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服从甲方安排并认真执行和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不超过72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每周休息一日,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要经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班的提成工资。如乙方因私事超出休息时间,需按 %的比例扣除基本工资和当月所有全勤奖金。

  第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七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八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第十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 如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雇工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第1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1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2、工作内容

  第2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3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3、劳动报酬

  第4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5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6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7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5、保险福利待遇

  第8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9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1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6、劳动纪律

  第102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103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104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105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06条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04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107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1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108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109条下列情形之1,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210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106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2101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8、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2102条下列情形之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金。

  第2103条以与乙方协商1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106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乙主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02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104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210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210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2107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10、劳动争议处理

  第210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1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1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其他

  第210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10条本合同书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雇工劳动合同 篇4

  雇主: (以下简称甲方)

  受雇职工: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金额为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5

  一、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无锡市劳动合同暂行规定》等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精神,为了规范公司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全体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则

   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以定岗定员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行性。

   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活力,促进生产发展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要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尊重员工的选择。

   既要立足现实,又要考虑发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对稳定。

   要兼顾国家、公司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顾一头。

  3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体现,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法定代表和党委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会主席,可以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员工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部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从社会招收的新员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履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30日内作出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期限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a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b 工作岗位;

  c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d 劳动报酬;

  e 劳动纪律;

  f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g 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h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生效和终止日期。

  劳动合同期限,为三种:

  a 短期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为三至五年;

  c 长期合同:期限为五年以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只约定生效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双方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就一直有效,到达员工退休年龄或死亡时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履行中一旦出现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合同应即终止。

   确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4. 从社会上新招收的员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先签订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续订合同。

  4. 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签订中期合同。

  4. 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4 年满五十周岁以上的男员工和年满四十周岁以上的女员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可给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公司鼓励政治素质高、技术业务好的员工签订长期合同。

  .6 下列人员订立短期合同:

  a平时表现较差,完不成生产任务,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受各种行政处分,经教育后表现有所好转的;

  b 以病假为名,在社会上从事帮工、运输、贩卖、做生意等从事第二职业,且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公司员工初次订立劳动合同或续订劳动合同变换工种的,根据合同期限约定1—6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内,试用期为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试用期为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2年—5年,试用期为3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试用期为6个月。

  5 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公司可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医疗期:

  5.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

  5. 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的,医疗期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

  5. 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的,医疗期为24个月。

  5.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医疗期限按试用期天数的50%计算。

  试用期1个月的,医疗期为半个月;

  试用期2个月的,医疗期为1个月;

  试用期3个月的,医疗期为1个半月;

  试用期6个月的,医疗期为3个月。

   员工病休医疗期满需继续停工治疗休息的处理:

  5.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程度严重,医疗期满仍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继续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公司可再给予一定时间休息,在此期间的工资等各种福利待遇停发,保留厂籍。

  5. 员工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恢复工作后旧病复发,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不限定医疗期。

   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 累计病休的医疗期自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计算办法:

  医疗期为 3 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6 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9 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 如果员工享受3个月医疗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个月内累计满3个月,视为医疗期满。如在此期间医疗期未满而正常上班,则下一个医疗期的计算周期应自6个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其余依次类推。

  5. 续订劳动合同的,医疗期计算周期可从上一个合同期延伸至下一个合同期。

  5. 医疗期按规定的月平均天数计算:员工累计病休、连续病休30天为病休满1个月。员工连续病休期间遇有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同样计算为病休时间。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休或在医疗期计算周期内累计病休达到规定的医疗期限,视作医疗期满。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6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员工退休、退职或死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员工,在平时工作中表现较好的,根据公司的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合同期满时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在无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况下,可同员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的变更:公司因发展需要,为员工提供学习、住房、出国等条件的需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签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6.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如一个年度内违反劳动纪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或累计满4个月及以上完不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6.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 违反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6.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 员工不符合上岗要求或不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6. 员工在职工交流站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市规定严重困难企业标准,可按规定程序裁员。裁减之日起6个月内确需新招人员,可优先从裁减人员中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4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而无正当理由的;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员工同时存在本规定条、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据本规定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报告给公司):

  .1 在合同试用期内,员工对公司不满意的;

  .2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二、国企劳动合同

  国企劳动合同

  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元,公休假和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项规定的;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项(2)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元,赔偿金元。

  第十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篇三:劳动合同(国企正版)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不签收甲方要求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的,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不签收甲方规章制度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方:

  合 同

(固定期限)

  编号:

  书

  动

  甲

  乙 方:

  签订日期:20xx 年 4 月 1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20xx 年4月 1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哈尔滨市阿城区和平街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 4月 1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无,本合同于 20xx年 3月 31日

  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生产、经营的区域或地点。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星期六、星期日,出差及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除外。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月考勤于次月 8 日(公休日顺延)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

  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无。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 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并承担相应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甲方有关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因还乡河城区段生态引水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乙方被甲方招收为合同制工人,根据劳动合同制工人管理暂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1个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工作任务,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提供劳动、学习、培训、参加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比例分担缴纳。

五、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乙方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的;

③、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④、乙方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⑤、违反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本合同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③、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④、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为满的;

②、职工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④、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即行终止

①、合同期满的;

②、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被撤消或解散的。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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