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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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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篇(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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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篇(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1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法》、XXXX《2012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为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全体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推动我县XXXX工作全方位科学发展。

  二、考核对象

  就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就业局下属两个中心全体人员。

  三、考核内容

  机关绩效考核主要是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形象建设,具体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讲求实效。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着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度或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工作业绩(30分)

(1)按照分工,如质如量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2分。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查处的,每次扣5分。

(2)上级部门各种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股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

(3)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处理或答复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工作纪律(20分)

(1)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勤(按一天记)每次扣2分。

(2)参加集体组织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视、办私事,每次扣1分。上班时间打牌,每次扣4分;被县委县政府目督办、效能办通报人员,每次扣10分。

(4)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发现不清洁、不整齐的,相关卫生责任人每次每人扣1分。

  4、廉政建设(20分)

  副组长,其他领导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制订、修改绩效考核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对机关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X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日常具体工作及资料汇总。

  七、考核程序

  采取干部互评和考核小组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表格打分,其中干部互评分计总分的40%,考核小组考核分计总分的60%。

  1、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互相评议打分,并取平均分值作为互评分。

  2、召开考核小组成员会议,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并取平均分值作为考核小组考核分。

  3、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向组长报告,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八、分值运用

  1、机关职工得分为个人实际得分;各股室得分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打分为准,得实际分。

  2、分管领导以分管股室的平均分为个人得分,乘以的系数。

  3、主要领导以分管领导的平均分为个人得分,乘以

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执行力建设,保证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根据《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标准分为10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扣分或加分。

  1、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责任人3分。(考核单位:“中心”各部门)

  2、无大局意识,缺乏团队精神,对“中心”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3、对窗口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未能及时解决处理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4、遇到特殊情况处置不及时、不得力,影响“中心”正常工作和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5、对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6、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按半天计)扣10分。(考核单位:督查科)

  7、工作时间打游戏、看股市行情或网络电影的,一次扣20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8、(季度)工作目标或“中心”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未按期保质完成,受到领导督办,科长未及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的,一次扣科长5分;科长已布置工作任务,工作人员未按期保质完成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9、“中心”各部门对窗口安排布置的工作,执行过程中未及时督办、指导、到期未检查落实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差错,受到市里通报批评、领导口头批评、督办、查究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相关责任人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11、在报刊上发表宣传“中心”信息及与“中心”工作有关的理论文章,市级一篇加2—4分,省级一篇加5—8分,国家级一篇加6—10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12、在全市性或“中心”组织的活动中受到表彰的,一次加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13、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效果,或提出建设性意见被“中心”采纳的,一次加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14、司机服务不到位,车辆不整洁,或出现责任事故的,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5分。(考核单位:办公室)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中心”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由“中心”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对机关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考核的具体工作由“中心”有关部门落实。办公室负责考核资料的汇总工作。

(二)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考核。

  1、机关工作人员的季度考核:各考核单位应在每季度末结束后10日内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季度评分;办公室汇总后,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季度绩效分数并予以公示。

  2、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计算方法是:窗口工作人员当年季度绩效分数之和除以在“中心”工作的季度数。

  三、奖惩办法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个人的年终绩效奖发放、考核格次确定和评先评优挂钩。

(一)年终绩效奖发放:绩效奖分等级发放。绩效分数前3名为一等奖,后3名为三等奖,其他的为二等奖。

(二)考核格次确定:绩效分数在前5名的为优秀格次候选人。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绩效分数在前5名的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四)绩效分数相等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其排名顺序。

  四、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

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

  xxx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对象。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设置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六、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七、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分加 4 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核实施

(一)绩效考核

  1、平时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上午上班8:30—9:00,下午上班2:30—3:00,(若作息时间变更,另行通知)。在单位上班每月不得低于20天。外出、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视为出勤。

  出勤考核结果,单位按月张榜公示,年终汇总。

(2)工作业绩(30分)

  根据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按季度考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公示,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属 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受到县局及以上问责、通报批评,以及处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10分)。

  县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40分)

  绩效考核在次年 月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总结,于次年 月 日前完成。

②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③群众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

⑤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二)确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结果,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别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根据考核量化标准,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公示

  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上报考核结果

  按要求填报《考核结果统计表》及《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人事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2、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 %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在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 %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十、考核的组织

  县卫计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考核 工作。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3篇(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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