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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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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6篇

  【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chenshang”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6篇,欢迎参阅。

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彩铝门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彩铝型材门窗。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

  三、原材料选择: 。

  四、本合同适用法律及法规:《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现行相应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五、合同单价与工程量及总工程造价:

  铝合金门窗综合单价为 元/㎡;该项目约 ㎡;

  总造价约元。

  (备注:以上单价不含土建配合费、税金及检测费。)

  六、工程进度、质量及验收要求:

  1、工程进度:乙方施工进度以甲方进度为准。若遇重大设计变更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建设方甲方原因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2、铝型材质量符合GB/T5237-20标准。甲方要求品牌为“凤铝” 888推拉窗铝合金型材;主型材壁厚为 mm;颜色为;色号为 。

  3、中空玻璃符合GB-20标准。规格为5mm%2B6A%2B5mm单面白色钢化。

  4、工程材料参见乙方提供的主辅型材及配件检验报告,主要配件为广东“凤铝专用”五金件。

  5、详细技术要求见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进行制作。

  6、质量:按现行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经检验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完整的归档资料。

  7、门窗检测由乙方负责样窗送检。送检数据以实际送检数据为准,如送检数据与图纸数据不符时,其由于甲方更改图纸设计要求所导致的数据不符情况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付款方式:

  1、第一批外框进场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的工程进度款。

  2、第一批窗扇进场完毕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的工程进度款。

  3、全部安装完毕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的工程进度款。

  4、验收后甲方应在七日内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的工程进度款。

  5、剩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双方无质量异议,甲方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量计算:

  工程结算面积按甲方图纸洞口实际尺寸计算,转角及飘窗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九、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后15日内组织验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解决或完成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即视为工程竣工,在验收后15日内如无任何异议不予签字,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通过。验收应按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进入工地创造便利条件,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规范的门窗洞口尺寸(同系列窗型高、宽不得大于±20mm);协调解决施工所用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吊装工具、水电及三线(面线、水平线、垂直线位置);协调解决乙方堆放场地、水、电源位置。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因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三线

  位置及施工配合,乙方可顺延工程日期。甲方承担施工配合事宜,如洞口二次修补及抹灰等责任。

  (二)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施工,并负责此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维修服务工作,乙方保修期为一年,并负责终生维修。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由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破损及其它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保修期外,乙方负责维修,由业主承担全部费用。

  (三)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四)乙方按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自身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3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准施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材料损失均由过失方承担。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范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甲方批准,经甲方审查核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所发生的责任与费用由强行施工方自负。

  (五)、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

  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六)、施工期间乙方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质量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甲方派驻工地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十一、违约责任: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订的合同履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工程给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形式:

  5、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天(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价款:

  7、支付方式:

  二、工期顺延

  1、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五、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乙方违反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3、本工程质量须达到标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图纸,若想修改图纸,则须与甲方协商决定。

  2、甲方不得延迟支付工程款,若因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作业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均属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下列方式,双方择一选择:

  (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昌邑区土城子乡中学混凝土施工工程确定由乙方施工修建,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两部分组成:

  1、教学楼南两个篮球场地,共1024平方米,厚度为15厘米。

  2、教学楼北侧水泥路面,共()平方米,厚度平均为17厘米。

  二、承包方式

  该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且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规范施工方案;

  四、工期:

  从20xx年7月29日到20xx年8月18日,共(20)天。

  五、设计变更

  该工程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方能实施。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期间的外围工作,提供水源、电源及工人临时住宿,乙方积极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必须按时竣工。

  七、工程造价与资金支付

  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按每平方()元计算,具体支付方式,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在二年内付清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对本工程必须调集充足的人力和设备,确保施工安全,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返工费用全部自负。

  甲方必须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附:因天气、停电或外部因素影响造成停工,施工时间往后顺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编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元,其中:人工费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的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盖章):

  工程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都中信。未来城南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结合中信。未来城(南一区)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曾守德同志为南区项目的承包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单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 承包内容及承包形式

  1、承包内容:中信。未来城(南一区)N10、N11、N12工程项目(不含地下室)。该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中标价)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本合同执行的前提,其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和义务乙方须全部承担并严格履行。

  2、承包方式: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筹资金、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自担风险。

  3、上交管理费、税金及其它:乙方承包本工程,①按工程总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不含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4%向甲方缴纳管理费;②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按工程总价的%由甲方代扣代缴;③投标及办理施工手续时各主管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及总造价进行分摊。④其他一切开支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风险保证金及担保

  1、业主与甲方约定交纳业主的履约保函、保证金,由乙方承担并缴纳。

  2、乙方以固定资产(机具、交通运输工具、房产等)作为承包该项目的抵押担保。

  第三条 工程施工管理

  1、质量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质量目标。未达到该合同目标的乙方接受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经济处罚。乙方就本工程所有质量奖项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应无条件交给甲方。同时,应配合甲方获得更高奖项。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每发生重伤事故壹人,除承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壹万元的处罚;每发生死亡事故壹人,除承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叁万元的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引起纠纷的,乙方除负责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法规、标准、当地安全部门的管理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和安全管理。乙方就本工程所有安全及文明施工奖项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应无条件交给甲方。同时,应配合甲方获得更高奖项。

  3、工期:甲方与业所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本项目工期,乙方必须保证约定工期的实现。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甲方与业主合同中的违约金。

  4、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有影响质量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作出的整改要求和处罚。

  5、乙方应根据业主合同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分解实施计划,并实施完成,承包施工过程中必须协调好业主、监理、

  设计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第四条 财务及资金管理

  1、甲方与业主合同中约定的垫资施工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项目所需日常流动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2、各项税金由甲方在每期的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负责催收。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应先进甲方的银行帐户。

  4、乙方应就本工程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帐目,一切成本费用发票要规范,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按时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社会上发生的任何债务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拖欠社会材料及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拖欠的工资、材料款用乙方工程款实施代理支付的强制经济措施。

  6、业主未按合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时向业主索赔。业主严重违约时,乙方应时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同业主协商解决。工程变更或业主另追加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及时办理经济手续,所存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项目欠款(与业主结算后确定的欠款,包括保修金)由乙方负责收取。甲方配合出具收款票据,办理进帐和支付手续。收款费用和不能收收回欠款的坏帐损失由乙方负责。

  8、本项目的质量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金执行。合同保修期满经业主认可退还甲方后,再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甲方):

  (1)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2)当乙方的质量、安全没有按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进度

  和资金管理没有按合同要求进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终上止合同。

  (3)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关手续。

  2、承包方(乙方):

  (1)在合同范围内,对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经营负全面责任,有权决定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安排;有权依照规定招用和辞退职工;有权确定分配机制及工资标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担因乙方招用人员而造成的各种纠纷。

  (2)履行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合同条款,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和利益。

  (3)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负全面责任,保障甲方与业主合同条款中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4)依法缴纳各项费税。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5)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承担自身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办理施工中的技术、经济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必须交壹套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到甲方存档。

  (7)按合同实现资金计划,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所需要的资金。

  (8)组织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9)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改正,在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将工程转包或主要项目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现场质量、安全违反国家行业规范,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而未整改的及业主、监理、质量安全部门确认有严重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施工的工期,剔除业主签证认可的工期延缓因素外,与施工进度计划推迟30天(包括此数)以上的,并严重影响与业主的合同工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按本项目资金管理的合同约定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业主原因使甲方与业主合同解除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8、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补充或变本合同的条款,以签定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引起法律责任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引起法律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当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不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值1%的违约金。

  第八条 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履行该工程的保修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保修不及时的,甲方有权派人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予以适当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尾款或保修金的剩余部分。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可以依照下列(1)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车间承包合同餐厅承包合同范本餐饮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发包人:

  合同编号:

  监理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发包人:(公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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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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