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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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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协议书(精品12篇)

  【简介】每当三人合伙时,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会起草一份合伙协议书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那么一份合伙协议书该如何书写,才能确保公正合理呢?以下是网友“huailankeshao”收集的三人合伙协议书(共12篇),供大家赏析。

三人合伙协议书

三人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购买客运长安车,总投资为元(大写:壹拾伍万肆千叁百玖拾五元);甲出资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乙出资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丙出资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各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三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在日后中经营获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即各三分之一)分配。

  2、三方约定以甲方丈夫(江华强)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并聘请江华强为驾驶员,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丙三方按份额共有。

  3、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4、合伙车辆由三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6、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三人合伙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大河粮站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次合作模式为资产置换模式,甲方以南江县大河镇大河粮油购销公司土地共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共计元作为本次项目置换房屋,待乙方规划设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额,具体如附件2。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同为本项目建设的初期合同,到项目可以开工建设时再签订正式合同,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本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及相关事项,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及销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项目活动所必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证、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老百姓的拆迁,项目开发必须的土地、建设手续,协调周边相邻关系)

  3、负责协调关系并使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围中标。

  乙方责任:

  1、承担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2、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3、负责办理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证与承诺

  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双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两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七、违约责任

  因本协议是在项目开发前期签订的(未立项,未规划,未设计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以若单方违约,须承担此次项目另一方开支费用的四倍。

  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八、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九、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正式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三人合伙协议书 篇3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日

  三人合伙协议书(三)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 、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 、按照季度分配;

  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br

三人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公司,共同开拓开市场,自愿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并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甲方责任以及权利

  甲方以方式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三、乙方责任以及权利

  乙方以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丙方责任以及权利

  丙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一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年。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三人合伙协议书 篇5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日

  三人合伙协议书(三)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按照季度分配;

  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br

三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6

  三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2014 年 8月16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元。

  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元。

  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 合伙人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1),需要两个人,工资支付200元/人/天。

(2),需要三个人,工资支付150元/人/天。

(3)2014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车费和开支都由三人承担。盈余分配,无论投资的多少,三人都一样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三人分别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协议期满,把所有的货款、货物全部算清。第十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三人合伙协议书 篇7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三人合伙协议书 篇8

  第一条、企业合伙人协议、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兹有、、等人,为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年月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纯利润的%,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日至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月日开始,至同年月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

  缔约日期:年月日

三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江苏省虾养殖基地。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虾养殖及销售等。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

(二)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本合作出资暂计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6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海门市人民法院解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鉴于乙方资金紧张,故其就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投资款15万元已经由甲方代其垫付,且确认该款项已经实际用于本协议所涉项目的投入,乙方对此没有异议。另外,甲方代其垫付的款项为借款,在本项目第一期利润产生时,乙方将其享受的分配利润直接支付给乙方,用于清偿借款;若第一期项目没有产生利润或者产生的利润仍不足支付借款,则在第二期利润时足额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筹集资金支付甲方欠款。对此,甲方双方予以认可。

(二)因任一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因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0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

  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在月内出现亏损;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11

  合伙人: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合伙人: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合伙人: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 (以下简称为丙方)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能力,自愿合伙,建立项目股份合作制,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各合伙人为项目原始股东,以占项目总股份的比例为限,对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享受利益分红,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项目内的前期关系运作,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投标工作,中标后的施工管理,项目竣工后的预结算,项目质保期间的管理,项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股份比例、资金、利润分配

  1、甲方占项目总股份的%,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

  2、各合伙人暂不采取先出资的方式。项目前期的启动资金由丙方负责筹集,按月息2分计算,不足一月扔按一月计算,在项目结束利润分配时支付。以实际开支金额经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数额为筹集的启动资金。如遇特殊情况且全体合伙人认可,致使前期筹集的启动资金无法收回时,导致受损,各合伙人按比例承担责任。

  3、待项目进展一段时间后,业主支付项目款时,应优先将前期筹集的启动资金偿还,即前期启动资金不再计算利息,剩余的金额作为流动资金。如仍不能维持周转时,仍按上一条款执行。

  4、合伙期间筹集的款项和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为共有财产,只能用在该项目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不得挪用。此款由丙方掌管使用,每一项目完毕,按股份分配利润。

四、退伙

  1、合伙人在单个项目未结束时不得擅自退伙。

  2、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侵吞其它合伙人利益;

③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清算时,先应扣除此除名退伙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给其它合伙人后,再按退伙时的财务状况进行结算。

五、合伙人会议表决制。合伙负责人、合伙人的分工及合伙事务执行项目合伙成立后,每半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或有重大事宜需临时召开股东会议,审核项目的半月财务报表,评议项目的运作状况。如有重大难题和关系项目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所有合伙人会议,再由占股份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丙方为本协议项目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负责筹集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合同;

  3、登记好项目收支帐目明细,核算项目非正常成本开支原因,支付款项一定要有原始凭证,无原始凭证不作正常开支处理,经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的开支为合伙开支;

  4、监督施工队伍对项目质量,工期的落实,防止材料的浪费,按工期进展情况及时核算项目的开支和利润,保证项目以最小开支获取最大利润。

  甲方:主要负责催收业主支付项目的款项、项目招标前期工作动作、检查合伙帐册、监督项目的经营情况。

  乙方:主要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的筹备及谈判,合同的签订,协助甲方工作,落实甲方前期工作和两方一起执行该项目的合同,检查合伙帐册、监督项目的经营情况。

  丙方:行使合伙负责人的工作。

  各合伙人尽管各有分工,但必须都要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和配合,保证项目开展达到如期目标。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股份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听取各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负责人记录的帐册及经营情况;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占项目股份比例进行;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密约定:合伙人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七、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侵占和无偿使用项目的资金、设备、产品和劳力;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八、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严重违犯本协议或经重大过失或因违犯《合伙企业法》而导致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三)如合伙人发现其他合伙人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投标操作机密的,合伙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合伙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单方原因造成其它合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伙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五)合伙人保证在项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当事人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责任。

  经济损失等于违约金加上赔偿金之和;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于直接费用乘以倍;

  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于直接费用加上间接费用之和乘以倍;

九、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此协议待项目全部清算完毕即中止;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账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裁;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12

  合伙人(之一):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住址等基本情况。

  合伙人(之二):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住址等基本情况。

  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合伙的经营范围

  二、各合伙人出资数额及出资方式

  三、各合伙人投资形成的财产为合伙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舍伙人民主推举负责人。

  负责人享有以下权利:

  负责人承担以下义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负责人没有履行义务,则应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对合伙承担赔偿责任。

  四、盈余分配方法

  五、债务承担方法

  六、入伙

  七、退伙

  八、合伙的终止

  九、合伙的清算

  十、合伙协议自有关机关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人合伙协议书(精品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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