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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协议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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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协议书实用【最新9篇】

  【导语】在商业合作中,供货协议书是一份非常实用的文件,它明确了供应商和采购方之间的权责,有效确保了供应链的顺畅运作。下面是会员“tadks794”收集的供货协议书实用(共9篇),供大家赏析。

供货协议书实用

供货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经长期来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确保后期供销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需塑料再生料等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一、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塑料再生料应先提供样品,经乙方检测或试车使用进行确认,并保留送样标准,作为后期供货验货标准。

  二、产品价格、品种、数量

  产品品种按以上标准执行,数量以乙方订货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价格随行就市,每期经协商后开具送货单,注明价格、数量、金额。

  三、供货方式及时间

  乙方若需货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可用订货单及电话形式进行,需注明品种、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

  四、结算方式: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乙方以滚动付款方式对甲方进行货款结算(后一批货到结清前一批货款,时限不超过半个月)。

  2、货到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订单送货到乙方仓库,付款后卸货。

  3、月结方式:即当月底结清全月所供货款。

  4、垫资方式:甲方以万元人民币货款作为垫资资金,甲方所供货物款项超过以上数额,货到付款,年末结清全额货款。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符合前期送样及送货标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产品问题必须及时停车并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确认,若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作退货、换货处理。

  2、甲方负责货源充足供应,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甲方若不能正常供货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该产品由甲方优先提供。

  2、乙方保证货款按第四款方式结算,若因价格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本合同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可续签,若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2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交货地址:

  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结算方式:

  约定的结算期限:

  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每月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 篇3

  编号:

  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万人民币至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年(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供货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品种:

  二、数量:(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三、质量要求:符合标准。

  四、规格:

  五、包装标准:

  六、供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双方另议(凭电报、传真确定)。

  七、交货日期:每月月末(最后营业日)。

  八、验收方式:按第三条验收。

  九、价格:凭双方函电确定;如乙方在把向甲方购得的该批糖再卖出,则以乙方再行卖出的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当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再行卖出时,甲方委托代收,乙方付款办法为:

  1.首期预付货款为元/吨,乙方于卖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时补足同期之货物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与乙方卖出价的差价。

  3.交货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付足元/吨或全额货款的%(按高者执行)。

  4.交货日当日付足剩余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乙方履约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结算价的%支付给乙方作为其销售甲方的酬金。(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2.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发生所称提前交收情况,有关业务即中止执行,甲方委托按其提前交收办法与乙方结清货款。

  3.如乙方不能如期按上述付款方式足额支付货款,有关业务即行中止。甲方根据的交易管理办法请求中止乙方在的买卖资格,由代乙方提前交收。已付货款在弥补损失后,余额返还乙方,不足弥补的,由向乙方追索。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时如数交货,可以委托结清相应款项后退还乙方剩余货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一份备案。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单位

  代表人:

  乙方(签章):

  单位

  代表人:

供货协议书 篇5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茶叶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二、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 □是, □不是 )

  2、批结( □是, □不是 ),乙方按批次向甲方结算,即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即月结( □是, □不是 )甲乙双方按月为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多月的最后三天无条件支付所供产品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三、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协议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协商签定新协议书。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供货保证协议书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打印设备及耗材、电脑设备及耗材,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的供货能力,且能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时给乙方供货或者提供相关的服务帮助,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或者服务费作为甲方的报酬。

  第二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商业电报、传真、电邮等)向甲方提出订货要求。双方用以通讯之传真号码和电邮地址需要经双方事先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将约定产品的价格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就约定产品的买卖,应在本协议书的一般条款基础上,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销售供货单据),买卖合同上应标注有产品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及运费承担等。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之后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应付但未付货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被法院查封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货款支付提供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担保,所有未付货款视为到期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货款。

  第六条:对交付约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两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交付约定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于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交付约定产品符合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约定。

  第七条: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约定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部分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换货运输费用。甲方对约定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以给乙方更换同等数量和型号的约定产品和承担相应换货运输费用,或者退回存在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相应的货款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长本协议书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条: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时,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视为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偿还该等款项;

  (2)本协议书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妨碍甲方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均受本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即使该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之后。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补充或修订。

  (4)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双方依本协议签约的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若双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决,双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

  甲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合同 篇7

  甲方(购买方):xx

  乙方(供货方):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行业价格竞争需求,切实保障用餐客户利益,谋求甲乙双方双赢互惠价值利益最大化,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甲乙双方多年合作的实际情况,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特与乙方签订冻货类原料供货协议,具体如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市场流通证、工商许可证、动物检验合格证等文件凭据,并校核原件,留复印件存档。(如乙方不能提供完全文件必须说明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 。

  三、履行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 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

  1、乙方有责任根据市场变化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分析,如遇天灾、季节等因素,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进行锁单。

  2、结账方式为月结。每月1号为对账日,如乙方逾期不对账,则以甲方出示的账单为准。每月20号为结账日乙方凭有效账单一月一结,逾期无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到期前30天,双方若无异议可继续签订合同。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 篇8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

  1.产品的名称:各类蔬菜。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品种。

  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4.计量单位:按市斤计

  5.计量方法:由甲方称重,到乙方指定地点再由乙方核准称重。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则完成交货。

  3.乙方订货方式为,每日17:00—21:30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下订单。如乙方临时补货,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配送。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菜品的价格:甲方按乙方每日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种即时报价。价格按当时当地行情价格执行。

  2、 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与甲方共同约定一日为每月结账日,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

  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日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送货确认单由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与权益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合同。 乙方的义务与权益

  1.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帐期日未能支付货款的,乙方按当月应付货款的每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与需求不一致的除外),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核帐日期为每月日,结帐日期为每月日。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订购三棵树牌家俱漆类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货物供应及使用的基本要求

  1、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组织的供货,但发生严重路障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2、甲方可为乙方的油漆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派业务、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样板、色卡、漆样和资料等。

  3、乙方应按照相关技术和施工工艺要求使用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乙方未按甲方技术和工艺要求使用产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产品的使用只限于乙方的产品生产。

二、产品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的油漆,如果乙方订货超出甲方产品质量标准,则产品质量标准另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经福建省或市技术检测中心检测属实,甲方应承担乙方所产生的损失

  3、乙方在使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派技术人员解决,同时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不遵守本条规定而造成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于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订货和供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并实际发货金额超过 万元的批次,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向甲方订货并实际发货金额未达 万元批次,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市内卸车费,转运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订货应采取书面形式将订单传真给甲方。订单应由乙方或乙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

  3、甲方应在双方书面确认订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组织供货,如果乙方要求将前一订单货物与后一订单货物一起发运,则不受个工作日组织供货时间的限制。若无法及时组织供货,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所订货物不应超出甲方确定的包装规格、产品品种范围。订单应写明所购产品的品名及编号,品名及编号不一致时,以订单写明的产品编号为准。

  5、收货人应为乙方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收货人或乙方。送达货物时,乙方收货人应及时收货并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盖章、由甲方人员带回作为结算依据。若收货人不是乙方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收货人或乙方,承运方有权拒绝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6、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破损、丢失的责任由承运方承担。乙方在收货若发现有破损、丢失的情况,应及时与承运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在"结算联"上注明收货的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定确认后在24小时内及时回传到甲方指定传真上。逾期传真或未在"结算联"上注明破损或灭失的情况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

  7、收货人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原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作废,重新出具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并及时以书面方式知会甲方。若因乙方通知不及时、收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货物被冒领、丢失、灭失、损毁及延误收货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将上一个月的对账单于每月十日之前传真或前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须由经乙方授权的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的财务公章,在三日内传真或邮寄交回甲方,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该表为双方所发生的货、款往来的债权债务凭证,如果乙方不按期传回、寄回该表,甲方可暂停发货。同时,如果乙方未在本条规定时间内寄回对帐单原件,则视为乙方认可的对帐单传真件为确认双方债权债务数额的凭证。

四、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退货

  1、乙方应注明以下条件方能退货:产品名称、编号、批号、数量(包装规格、罐数、总重量)、退货原因。

  2、对于下列情况,甲方不予退货:

  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将产品(无论有无质量问题)送回甲方生产厂的;

  货物中混有其他厂家的产品;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无论是否有甲方品管部的质量报告);

  标识内容与产品不符、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产品;

  已经开启或使用过的货物;

  同一批次产品不足十公斤的;

  乙方订制的非标准的包装、特殊产品和自订颜色等专配产品。

  保质期到期前一个月到达甲方的。(甲方到货产品保质期均在一年)

  3、若因乙方贮运、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退货及任何赔偿责任。

  4、经甲方品管部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产品,且乙方在保质期内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5、货物退回后,以甲方清点、检测结果为依据并确定所退货物金额。

  6、非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货。特殊情况下:乙方应承担双程运费和批货物货值的15%的包装损耗费后,才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退货。

  7、退货确认原则:空罐、半罐、无标签的、赠品等不计入退货货值。

  8、退货中夹带与退货申请不符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或不计算退货货值。

六、甲方经办人员的条款:

  1、甲方给予乙方的所有协议与承诺条件,以加盖甲方正式公章的文件为准,甲方职员的口头承诺或无公章的协议无效。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职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借款、收取现金货款、借货的,属个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2、若发现甲、乙双方有向对方职员提供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赔偿对方因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价格

  供货价格按照所附价格表执行。因市场变化的必要性而使甲方供货价格发生变化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八、结算

  结算方式:月结天;(如:乙方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从甲方进货产品的货款,乙方应于20xx年4月日之前付给甲方,依此类推)。

九、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市场上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按乙方销售额2倍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货款或乙方中途停止按约定购产品,将视为双方合作终止,乙方须无条件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欠甲方货款。逾期或结算后仍拖欠甲方货款,乙方应按每月按欠款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的变更及附加条款,应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产品供货价格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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