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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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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园实施方案共4篇 园区开园仪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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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园实施方案共4篇 园区开园仪式方案

创园实施方案共1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园和创业 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关于推进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0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08?1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既可立项新建,也可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通过挂牌、共建等方式,认定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还可利用各类专业市场、商场划出一部分摊位用作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级政府整合闲置厂房和场地资源,改建综合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要把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给予重点帮扶。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实体、创业者享受自治区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二、集中精力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从2013年起,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实现“一旗县(区、市)一园(基地)”的目标,到2015年底打造100个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集中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自治区从标准化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认定50个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从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认定20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达到国家级水平。

  三、建立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认定评估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固定的创业场地,能够满足生产经营、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即入驻即开业”的条件,有专门的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2.有完善的入驻条件、入驻流程、管理制度、服务标准、退出机制等配套办法;有良好的创业文化与氛围,帮助入驻实体开展宣传报道,展示创业形象,树立创业品牌;

  3.有一定数量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实体;有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信息服务的服务平台;

  4.有入驻实体档案库,实现入驻实体动态管理;能够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能够开展法律、财务、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够提供工商税务代理登记服务;

  6.能够指导协助孵化期满的实体,做好退出、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服务工作。

  (二)认定评估标准

  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工业类、农牧类、商贸物流类、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产业类等四个类型开展认定评估。

  1.工业类:实有生产和办公服务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3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300人。

  2.农牧类:耕地面积不少于500亩,入驻实体不少于10户,稳定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00人,家禽畜类养殖存栏量不少于5000只。

  3.商贸物流类: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2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100人。

  4.高新技术或文化创意类:园区厂房(写字楼)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3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150人。

  各盟市要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和认定评估标准,制定具体的认定评估办法,认真组织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评估工作,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认定结果行文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四、建立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和程序

  (一)认定评估标准

  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 实有生产和办公服务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5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500人;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每年新入驻实体10户以上。特色鲜明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实有生产和办公服务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入驻实体不低于60户,稳定吸纳就业不少于600人;有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70%,每年新入驻实体15户以上。以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二)认定评估程序

  1.把好申报关。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由所辖旗县逐级申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组织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于9月底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由盟市组织申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认定。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11月底结束。

  2.把好资料审核关。申报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入驻实体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运行情况报告;提供管理制度、服务标准、退出机制等制度办法;创业指导服务人员情况、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情况;创业优惠政策文件、资金安排文件、支出证明;入驻创业实体花名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场地产权证明、经营场地平面图等。申报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

  3.把好评估关。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审、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

  4.把好公示关。对拟认定的自治区级示范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在自治区主流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盟市级比照自治区做法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认定评估权限予以批复并授予牌匾。

  五、创新完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机制体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要强化自治区与各盟市、旗县上下联动机制、要尽快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既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要求,迅速行动。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地区要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项目库、评估认定和进退机制、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度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财政部门要积极创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有效方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

  (三)落实奖励政策。自治区和盟市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一部分创业发展资金,扶持建设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建设规模、创业孵化成功率、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认定为自治区级和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分别由自治区和盟市人社、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各地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配套设施费、维护费、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水电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可由盟市人社、财政部门制定补贴标准及办法,从地方配套的创业发展资金中给予资金支持。

  (四)加强绩效考核。按照“看得见、有指标、能量化、能考核”的要求,对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每两年复核与评估一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提供承诺的服务、有效投诉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资格。对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存在违法经营、放任入驻实体违法违规,实行一票否决。

创园实施方案共2

  2015年“创园”重点绿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火车站广场绿化改造:造价约400~500万元,园林局组织设计、评审,城投公司组织预算、招投标。

  2、金三角游园建设:造价约300万元,城东新区管委会负责拆迁,园林局组织设计、评审,城投公司组织预算,招投标。

  3、阳新一中周边环境绿化:城东新区管委会负责拆迁,园林局负责改造整治方案设计,阳新一中负责围墙、大门改造和绿化建设。

  4、迎检线路及节点景观绿化(零星):由园林局分项目拿出设计方案、预算,财政审核;由城投公司与园林局下属企业签订施工项目,组织施工。

  5、老城区公共绿地修复补栽:由园林局全面摸底,列出计划,预算;由城管委牵头监督实施;由城投公司与园林局签订合同,按实结算,以审计为准。

  6、箱式种植组合:由园林局拿出设计方案、计划、预算;由财政审核,园林局实施,城投公司签订合同。

  7、铁路货场临街隙地绿化:由园林局拿出设计方案,经济开发区负责拆迁,实施招标、施工。

  8、恩波堤路(机械厂地段)环境整治:由城管局负责拆迁,并实施综合整治;城管委牵头组织园林局、居委会拿出绿化设计方案并实施。

  9、武阳一级路及106国道绿化:已完成招标,交运局负责近期开工,5月份完工。

  10、开发区官桥路、东山路、用录路、乐东八路:由开发区组织设计、预算、招投标和工程施工。

  11、火车站连接线人行道建设:由城投公司组织设计,实施。

  12、迎宾大道(官桥至荻田)升级整改:园林局负责拿出整改升级方案,由原施工单位市政公司负责整改,原施工不到位不合格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负责,增补部分由财政审核,在结算中予以确认,最终以审计造价为准,建议由城管委牵头负责。

创园实施方案共3

  山阳县幼儿园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创造城市美化生活为重点,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展示活动,集中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示20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巨大成就和园林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普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激发全市人民自觉参与“创园”的积极性,形成全市重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参与、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

  (四)大力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各种文明、城市建设好风尚,宣传各种文明、城市建设好典型。

  (五)加强舆论监督,对开展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和谐

  的现象及行为,予以适度曝光。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将使我县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创建阶段,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我园要认真总结自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宣传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长处,利用专栏、专题、深度报道、现场新闻、评论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创建启动阶段新闻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坚持做到重大“创园”新闻无遗漏、常规新闻有创新,新闻宣传“月有重点、季有高潮”,为新一轮“创园”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动态宣传

  商洛日报、山阳九鼎快讯、山阳电视台、山阳广播电台、山阳政府网站等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活动动态,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部署及时予以报道,全程跟进报道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

  2.知识宣传

  各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固定栏目、定期刊播,扎实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主要内容包括:《山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解读及相关条例、法规等。通过“创园”知识的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增强自觉参与“创园”积极性、主动性,掀起全民创建热潮。

  3.系列访谈

  在创建启动阶段,各新闻媒体结合各媒体的特点,精心策划,推出系列专访、访谈节目,强化宣传效果。访谈的主要内

  容包括:(1)采访“创园”工作主要负责人,从宏观上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以及“创园”给山阳带来的变化,给群众带来的好处。(2)采访“创园”工作相关负责人,就我县“创园”工作谈现状、找差距,以及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等。(3)组织采访社会各界人士,如专家学者、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普通市民、外来投资者等,请他们谈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认识、期盼、感受等。(4)按照《山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采访有关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片区负责人,请他们谈创建中的打算、实际行动、具体做法等。

  4.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速度快、信息量大、使用人群广的特点,在山阳县政府、山阳县园林管理等部门相关网站,宣传创建措施、成果等,进一步加大“创园”及园林绿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公益广告

  利用媒体精心策划制作播出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公益广告、宣传片花等,加大刊播频率,增加播出密度,在短时间内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

  6.舆论监督

  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山阳县大新闻媒体开设“曝光版块”,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文明陋习以及与创建活动不和谐的现象、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对创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舆论监督,并跟踪整改情况。

  (二)社会宣传

  社会宣传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推进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城市先进文化贯穿于宣传教育始终,紧紧围绕“创园”知识、文明礼仪、三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引导市民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全面推进“园林城市创造美化城市生活”。

  1.宣传活动

  以活动为载体,创新方式,主动谋划,形成有声势有规模的“创园”社会宣传,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由县教体局牵头,在各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园”活动,组织开展“创园”演讲和“创园”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2.氛围营造

  在创建启动之时,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创园”公益广告、“创园”知识宣传专栏、电子屏幕、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做好 “创园”氛围的营造。办好“创园”知识宣传栏,宣传内容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朝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2)联系县交通局负责在出租车上、公交车、县际客运车辆上加载“创园”宣传广告及中心城区公交车车贴“创园”广告。

  (3)在中心城区及醒目位置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县区主要路段和街道灯箱广告和灯杆软体广告,主要十字路口大型电子屏幕播发“创园”宣传内容。

  (4)加大手机短信宣传力度。中国移动山阳分公司、中国

  联通山阳分公司及中国电信山阳分公司要在创建启动之时高密度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播发县“创园”办编辑的宣传短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迎接县委宣传部、县“创园”办对我园宣传工作的督察、协调和考核。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鼓劲、引导和监督作用,以正面报道为主,以积极引导为主。

  (三)加强沟通和协调。打好宣传总体战,努力做到信息和新闻资源共享,分工合作,协力推进,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和相互呼应的舆论声势。

  山阳县幼儿园

  二〇一三年二月

创园实施方案共4

  阳光嘉园创“市优”规划及实施方案阳光嘉园创“市优”规划及实施方案,建议稿,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友元质量方针,增强企业的知名度,经公司研究批准,决定2005年度参评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并要求全体员工全力以赴,共同努力,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本次创优是《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后,长沙市组织的第三次行业考评活动,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创优活动来提升阳光嘉园物业管理形象,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物业管理水平,为天心区、长沙市乃至湖南省的物业管理上档次、上水平作贡献,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公司创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资料整理组 组 长: 成 员: 3、现场整改组 组 长: 成 员: 4、创优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1)创优小组全体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员工将创优工作的具体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2)借创优契机,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服务水平。 (3)讲求奉献精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创优的全部工作。

  (4)合理安排日常工作,不能因创优活动影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在公司每周星期一例会上,创优工作小组汇报创优工作进度,检查计划落实情况,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5、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姓 名 职 务 具 体 的 项 目

  石继平 组长 全面领导负责创优活动的组织、发动、实施工作

  左宇 副组长 协助组长负责全盘工作,重点负责“市优”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 副组长 负责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现场整改及分承包方协调工作 成员 负责各类收费帐目分类建档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等方面的工作 成员 负责创优资料打印、校对、整理工作 成员 负责设施设备现场的整改工作

  成员 负责安全、消防以及中控室现场的整改工作 成员 负责员工培训、电脑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采购工作 三、创优工作安排

  1、动员及准备阶段(2005年9月26日) (1) 宣传动员

  由公司领导组织对员工进行宣传,号召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上下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完成创优任务。动员内容包括今年创优工作的内容、时间、目的、具体安排和操作。动员会分两次,重点内容反复强调,力争使每一位员工能在思想上,工作上与组织保持一致,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 自查自检初步整改

  由各相关责任人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根据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方案、责任人、落实时间上报创优领导小组。

  2、创优实施阶段(2005年9月26日,10月12日) (1)“硬件”建设

  设备、设施全面保养;标识、导识系统完善;设备房整理;空调机房、给排水管道、屋顶架子油漆;消防系统完善;绿化全面整改。

  (2)“软件”建设

  健全绝大部分工作制度,整理和搜集小区各项原始资料,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料录入,员工培训。

  3、迎检阶段(2005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 自评自验

  按照“长沙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评优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项目,由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对阳光嘉园进行模拟考评。将问题归整,举一反三,并落实整改。

  (2) 迎检

  全体员工坚守各自工作岗位,各尽其职,以饱满的精神、充分的准备迎接检查,以优异的成绩达标。

  4、总结阶段

  根据评审的结果,对达到标准的要保持不懈并不断加以提高,对未达到标准的加以整改。同时对在创优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加以表彰,对给创优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害的予以批评和惩罚。

  5、继创建“市优”小区后,我们将按照省、国家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评比标准继续努力,作好创建省、国家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的各项迎检工作。 四、资金安排

  为确保创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投入总额划 万元作为阳光嘉园创优工作有关经费。大致安排如下: 1、标识、导识系统设计制作 万元

  2、设备、设施整改,环境整治,绿化改造 万元 3、办公费用(资料柜、文件夹、镜框等) 万元 4、计算机管理系统软、硬件 万元 5、其它支出 万元 长沙友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创园实施方案共4篇 园区开园仪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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