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书范本.好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书范本.好3篇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范本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书范本.好3篇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书范本.好1
园 林 绿 化 施 工
合同
书
2元(人民币)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理
姓名:__ 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造价经财政审核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按审核工程造价的80﹪,余款在养护期半年后全部付清。
四、竣工验收
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___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竣工资料肆套。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_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市级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日期。
五、合同份数
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书范本.好2
园 林 绿 化 施 工
合同
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的需要.(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通,并保证施工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执行通用条款。(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指定,并以书面形式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双方协商约定。(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到的其他工作:协调施工现场的周边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6、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土建工程完工后与甲方办理竣工交接手续前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植物保活期间植物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要求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商议。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8、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凭设计变更联系单调整工程量,甲方认可的基价为决算依据。
9、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量。
10、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每月 25 日前支付核实完工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量价款的95﹪,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12、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书范本.好3
合同号:号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六安市南河佳苑二期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六安市南河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六安市这苗木花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14年月日
园林绿化景观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六安市南河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六安市宁陈苗木花卉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
良好的景观效果。
三、工程施工期限:共60工作日。
议定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完工
(强遇雨、雪或发包方原因不能施工时,发包人应给予工期延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根据图纸说明精
心施工,认真执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按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五、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承包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的原则。
六、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陆万壹仟捌佰贰拾玖元整(¥),所有综合单价下浮18%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结算时按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验收时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若误差超出图纸设计规格不另增加费用(甲方同意变更除外),若实际规格小于误差允许范围按相应市场价比率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税金由甲方统一支付,乙方开具发票(其中苗木发票为结算总金额的80%,甲方承担此项开票金额2%的税金,安装费发票为结算金额的20%,税金由甲方按规定支付。)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后,由总经理组织验收组、签证组一个月内共同现场核实品种、规格、数量,并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审计结束付至结算造价的70%(发票开具后),余30%一年养护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为现场施工负责人。
签验隐蔽工程,承包方指派陈桂付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方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九、种植要求
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苗木要保证质量,由发包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十、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报请验收,发包方组织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承包方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工程变更
承包方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
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十二、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六安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定》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
十三、质量保修
1、养护期(既质量保修期)为
2、养护管理: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的,由承包方重新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补植。如发包方人为因素造成苗木死亡的,由甲方承担。
十四、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的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五、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质保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安全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
承包方承担。
十七、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八、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发包方保存份,承包方保存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