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3篇 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3篇 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以供借鉴。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1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全国各地历年发生多起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嬉水、玩耍;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冒险过桥、过河、渉水坑。
3、学生游泳必须到政府批准的合法经营的游泳池且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在学校正常的放学、上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三、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
XX中学
2013年4月2日
我承诺 : 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玩耍。自觉遵守上述有关要求。
承诺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回执(签名):
年月日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行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区委区政府)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
()分校
年级班班主任: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3
北戈庄学校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人)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午休、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峡山区郑公街道北戈庄学校 2013年5月21日
北戈庄学校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人)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午休、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峡山区郑公街道北戈庄学校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