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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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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通知(必备7篇)

  本文是网友“zhongshanzhanghuai”分享的工作安排通知(共7篇),供大家赏析。

工作安排通知

工作安排通知模板 篇1

  导读:东莞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已经公布,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0日,5184网上报考时间为7月15日—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20日

(二)5184网上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5日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报考。可使用支付宝或支付。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届时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现场报名点可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xx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工作安排通知 篇2

一、总体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4月23日止为和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间,总体时间控制在6~8周;20xx年4月19~23日为学生返校时间,如学院有其它要求,可另行安排和通知。

二、制定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学院要根据《XX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江财教务字〔20xx〕4号)和《XX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的要求,制订本院20xx届各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并于20xx年1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组织与领导;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选派与聘用;实习单位落实与安排;考核标准及评价;纪律和安全要求等。

三、抓好毕业实习的过程监控

  实习前期,学院要召开动员会,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目的、实习内容、成绩评定、以及纪律、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学院要组织实习工作的检查和对老师指导工作的督查,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实习后期,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实习工作完成情况和组织对学生进行鉴定;学院检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经验。

四、做好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

  学院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实习计划的安排,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要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强调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就业相结合

  学院要求学生利用实习收集资料、数据,开展调查研究,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提供依据;建议学生将毕业实习与就业联系起来,即注重自己选定的实习单位是否有意向录用自己就业。

六、加强实习报告的规范和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学生实习报告以实习具体工作为撰写内容,能总结实习体会,能体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学生实习报告,评语、成绩评定要符合规范。

  学院认真做好实习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收回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做好各专业毕业实习的工作总结,整理学生实习报告,汇总实习成绩。并将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于20xx年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公司工作安排通知 篇3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Z物业[20xx]16号文的有关规定经试行后,现作如下调整:

  一、统查:由质管部负责,每月查夜不少于15次,查夜记录于每周末送办公室。

  二、本区自查:

  1、X花园X1、X园X2每周在本小区查夜3-4次。

  2、X花园保安组领导每周查夜不少于3次。

  3、查夜记录送管理处,由管理处汇总后于每周末送办公室。

  三、取消定点查夜和交叉查夜,其余查夜工作仍按1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月*日

工作的通知 篇4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文昌幼儿园,河东幼儿园,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在全市教育系统倡导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的精神,勤奋工作、潜心育人的工作作风,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xx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教育系统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和“教育系统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表彰“桐城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师”110名;“桐城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0名;“桐城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50名;“桐城市教育系统师德标兵”50名。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评选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优先参加评选。

  (一)“教育系统模范教师”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且在岗的教师。

  评选条件:1.爱岗敬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2.为人师表。自觉学习,遵纪守法,人格高尚,品格优良;注重个人言行举止,注重言传身教,维护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

  3.治学严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努力探索教书育人的规律,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4.关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亲和力,影响力。乐于帮助困难学生,能有效地做好暂差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5.廉洁从教。拒绝学生及家长的吃请,拒收学生及家长的礼物,不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已办私事,规范收费行为,无有偿家教现象。

  (二)“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全市中小学校未从事教学工作的管理、教辅及工勤技能人员。

  评选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5.廉洁从教。拒绝学生及家长的吃请,拒收学生及家长的礼物,不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已办私事,规范收费行为,无有偿家教现象。

  (三)“桐城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校现任班主任。

  基本条件: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2.关爱学生,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现任班主任,且近三年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群众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善于管理,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创造教育时机、善于捕捉教育契机,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4.精通教研,实绩突出。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有思路、有创新、有突出成绩。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质量高,在学校开展的教学和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5.作风正派,廉洁从教。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其中,取得市教育局组织的骨干班主任暨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证书者优先。

  (四)“桐城市教育系统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及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重点推荐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的典型。

  推荐以上四类表彰人选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3.从事有偿家教;

  4.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三、评选的程序和原则

  (一)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本校(辖区)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各校要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结合平时的师德考核,坚决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确保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坚持面向基层,注重教学一线。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校长(副校长)及其他非专任教师,不得推荐评选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评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人社局联合组成全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各校在做好全市性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激励导向,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严肃评选工作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报送的材料包括:各学校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等)及推荐参加各种荣誉称号评选的《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和《一览表》(附件3)(一份)。先进事迹要求1500字以内,内容要真实、准确、生动。

  上述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纸质文档和《一览表》电子档,请各校于6月23日前按照《表彰表格上报要求》(附件4)将《一览表》(附件3)上报电子邮箱:。

  各学校推荐评选表彰的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务必于6月27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吴澜 联系电话:

  教 育 局

  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xx年六月十三日

工作安排的会议通知 篇5

  各县(市、区)、xx新区、开发区、xx区安全监管局:

  为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三项治理以及防范机械伤害和用电伤害专项整治、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化建设(八大行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拟组织召开一次重点工作调度会,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8月24日,分两场召开。

  上午9点——11点,开发区、新华区、运河区、xx区、沧县、青县、黄骅、泊头、南皮参会;

  下午2点30分——4点30分,xx新区、盐山、海兴、孟村、吴桥、东光、河间、任丘、肃宁、献县参会。

  二、会议地点

  市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分管科室(股、队)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各县(市、区)汇报今年以来专项治理活动部署落实情况、企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企业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部署落实情况(有试点企业的要汇报打造完成情况)、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风险及事故能力部署情况等,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李景明科长作讲评,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谢勇副局长作指示。

  五、会议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按要求派人参会,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不得迟到、早退。

  (二)为切实开好本次重点工作调度会,市局于8月16日下发了预备通知,请各县(市、区)按要求认真做好阶段,并于会前提交材料及相关台账。材料要求一式4份,台账一式2份。

  (三)各县(市、区)汇报要实事求是,层次分明,有分析,有数据。杜绝泛泛而谈,避重就轻。

  联系人:,联系电话:x32。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工作的通知 篇6

  各学院: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26ldquo;枪手%26rdquo;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xx年5月26日

工作安排的会议通知 篇7

  二、地点:合肥市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三、参会人员:蜀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分管校长(园长)、心理专兼职教师各一人,区辅导站心理工作团队及志愿者团队成员。

  四、具体事项: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计划和区教体局教研室工作安排解读;心理剧培训和研讨

  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工作安排通知(必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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