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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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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5篇 国家旅游局关于疫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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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5篇 国家旅游局关于疫情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1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4、指导景区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从文化角度梳理改正景区景点中存在的明显问题。

  (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检查

  1、了解掌握辖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的基本情况。

  2、检查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风险评估,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全面消毒、人流管控、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3、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向社会发布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文化市场(文博物单位)经营场所、旅行社和导游,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

  1、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处置办法);是否按要求年度计划年进行了演练,演练档案完整。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佐证记录。是否制订了场内巡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巡查记录。

  2、安全生产(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消火栓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五一”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2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3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五一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4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4、各景区要做好游客流量监控,设立景区人员人数达到最大承载量25%报警机制,实时进行流量调控。

  (二)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

  1、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门票分时段预约机制,各景区要对游客流量进行核查,并上报分时段预约建立实施情况。

  2、指导景区建立分时段预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

  3、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游客扎堆入园和聚集。对少量现场购票游客,逐步创新购票方式,推荐实行扫码购票、刷码入园,尽可能减少在购票口聚集、拥堵。

  4、指导景区与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在线旅行企业(OTA)对接,网上售卖门票要实现门票分时段预约使用的要求,确保每日各渠道售票总数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有关限制条件在相关网站上明确告知消费者。

  5、景区要设置、完善分时段门票预约系统和设施设备,多措并举,创新办法。

  (三)增加人员配备,强化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

  1、加强对高聚集风险景区的检查指导。

  2、加强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旅游车船上下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特别是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切实避免拥堵,确保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3、假日期间景区全员上岗,在旅游景区关键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并进行再培训。

  4、各景区要建立预备队、确保时刻准备,随时能投入一线。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1、各景区要分别制定“五一”假期应对预案。

  2、全面梳理上报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名单,逐一做好应对预案。

  3、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的旅游景区要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4、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水、防疫口罩,专用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杀,落实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巡查布防,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所属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5、景区要严防严控、调度协调、防范风险、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赴景区开展巡查,随时对旅游景区(设施)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未开展实名制登记、未实施入园必检,未落实入园佩戴口罩制度,未落实日常消毒,开放室内区域的景区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

  景区要做好防疫、消防等安全警示的宣传,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旅游。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横幅、短信推送等多种渠道、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游客形成预约购票的自觉意识。

  (三)及时发布景区游客接待量信息预警

  要通过省市旅游网站、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景区实时接待数据及距离最大承载量30%的容量情况和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的相关信息。4月27日前向社会发布预约购票和最大承载量30%日接待限量的公示。要在景区出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最大承载量30%的入园限定。

  (四)加强防控措施确保景区有序开放

  要广泛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措施和要求,特别对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通知到位,明确预约、限量开放的相关要求。对进出景区、码头的游客,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一律凭健康通行码出行,发现违反规定的持黄码、红码出行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

  (五)严格控制游客流量

  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度控制旅游集团、客渡公司的售票情况,微山湖旅游集团负责做好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和南阳古镇景区售票数量的调度和控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各景区如超过最大承载量30%,当日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分流措施,引导游客向县内其他景区分流,同时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景区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游客变更旅游目的地。

  (六)加强景区室内场所和旅游码头的防控管理

  各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微山岛镇政府负责通知微子文化苑、大官村微山湖渔家民俗馆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山东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通知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微子林、微山湖湿地博物馆、胡记钱庄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各旅游景区、微山湖旅游集团轮渡公司和微山县客渡航运公司,要张贴健康山东服务号二维码,指导游客申领;要设置检测点、隔离室、湖北及入境来鲁游客登记服务处,并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全面做好来往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5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做好景区控流,严防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要增加人员配备、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重要参观点、缆车等容易出现人员聚焦的重点区域疏导管理,严防出现瞬时聚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禁止节日期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我区推选雁峰公园、抗战纪念城、东洲岛等景点景区报市局向社会发布,为“五一”期间市民出游提供新选择,东洲岛等一些节假日容易“爆棚”的景区要制定工作预案。

  2.管好重点场所,实施亮码通行。网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星级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要查验健康码,持绿码者方能进入;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并登记身份信息,留联系电话;人员流量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50%,并保证室内通风,其中网吧、电子游戏厅顾客要间隔一个座位。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在落实防疫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的要求。各室内体育场馆坚持落实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核实身份、留存联系方式、出示本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日均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50%。疫情防控期间,集聚性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开展。所有场馆和经营单位要张贴“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宣传海报,指导和帮助群众申领健康码。

  3.强化管理措施,配齐防疫物资。各类文旅体场所要设立发热症状人员处置场所,发现健康码不是绿色的人员和发热人员立即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所有室内场所每天都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足够的必要物资,有专人负责场所内的测温、登记及卫生工作。

  4.开展风险排查,确保节日安全。各相关行业领域要认真分析本行业市场安全形势,围绕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开展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实施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星级宾馆酒店、星级景区、体育健身场所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各星级饭店、各室内场馆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屈红芳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两馆一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文旅体领域“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廖晓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区文旅体领域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区域督导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迅速动员部署。我局在4月2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五一”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行业单位要认真制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

  2.要加强值班值守。要全员动员,安排充足的值班应急人员。全体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离衡,确需离衡的,须统一规定,事前报批,事后报告。建立三支督查值班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各景区景点、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报区文旅体局备案,形成快速顺畅的值班备勤的机制。

  3.加强督查检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守土尽责,统筹好力量开展防控工作。节日期间,区文旅体局将组织专门队伍对本系统各行业和单位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积极配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单位,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执法巡察,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关闭。

  4.做好应急处置。结合行业实际,认真拟定工作预案,各单位与本地疾控部门建立畅通联系渠道;信息统计与报送、应急管理、投诉与舆情处理、网络技术保障等工作应安排专人值守,发生应急事件,1小时内报区文旅体局、当地政府和市文旅广体局。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疫情防控通知5篇 国家旅游局关于疫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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