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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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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通用13篇)

  【前言】在现代社会中,设备租赁合同在商业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选择,使其能够在需要时租用各种设备,从而降低了成本并提高了效率。本文是热心网友“n72234”收集的设备租赁合同(共13篇),供大家阅读。

设备租赁合同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共同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协议。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机械设备名称和技术规格要求

  1、设备1名称:

  2、规格型号:

  3、技术要求:

  4、需求数量:

  5、设备2名称:

  6、规格型号:

  7、技术要求:

  8、需求数量:

  第二条、工程名称及租赁地点

  1、工程名称:

  2、租赁地点:

  第三条、租赁时间及计算方法

  1、租赁时间:

  、设备1 从 年 月 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 日历天;

  、设备2 从 年 月 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 日历天;

  2、计算方法:(请选择)

  、按月计算: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 天,每天不少于 小时;

  、按台班计算: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每天8-12小时,按个台班计算,超过12小时,按2个台班计算,不另计加班费;在租期内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工作,满足进度要求(含甲方赶工期间对租赁机械的工作时间需求)。

  、□按小时计算:

  、乙方应将设备每天的使用情况报表送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际租赁时间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如果使用情况未经确认,结算时不予考虑。

  第四条、租赁单价及付款方式

  1、租赁单价:

  、 月租金:

  、台班租金:

  、小时租金:

  、设备进出场费: ;安拆费:

  、若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机械停滞期间的租赁费按 元/天收取,并按实际停工天数予以结算。

  2、租赁单价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自身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司机及辅助工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及保险等;

  、因甲方赶工而需要乙方为租赁设备配置的司机进行加班时的加班费用;

  、租赁税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费;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机械设备的损坏维修费;

  、因业主原因造成而甲方又未获得赔偿的损失;

  、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闲置费;

  、□设备进出场费 安拆费

  3、付款方式:

  、进度款:

  按月支付进度款。乙方每月X日前将上月机械使用情况报表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甲方按经审核后的报表数量与双方约定的单价在10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支付进度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全额的税务发票,并将向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发放工资的记录交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进度款项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结算:租赁期结束后,乙方将整个期间机械使用情况报甲方现场负责 人办理完工证(格式见附件2),凭审核后的结算价交税,甲方收到乙方的完工证和合法的税务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支付结算款。

  4、支付方式:通过□自取支票、□转帐或□银行X月期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未到期的帖息)方式支付。

  第五条、甲方责任

  1、保证机械进出场道路的畅通,负责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如果有);

  2、若租赁机械规格型号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乙方,重新商定其租金;若需 延长租赁时间,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按合同约定办理进度款支付及及时办理结算。

  4、甲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 问题,协调现场各方的关系。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完整及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行业相关 标准及地方法规。如甲方要求时,应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年审(检)证明,安装检查验收证明、准许使用证书等。如乙方提供的设备因故障、老化等原因无法使用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作能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如果乙方不执行上述决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租赁其他替代设备。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新租赁设备所有费用)及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延误导致甲方的工期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2、机械设备的 □安装、 □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机械租赁期间,乙方应提供足够的、有经验的并持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在甲方的安排下进行机械的使用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甲方有权辞退现场不合格人员并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上岗。

  4、乙方应提供与所租赁设备相应的操作人员(含因甲方需要赶工时保证按甲方赶工要求而需要的正常工作时间外的乙方操作人员),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规章制度和甲方规定的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要求,服从甲方协调安排,严格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和作业时间,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要经常按规定检修设备,如因设备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给其进入现场的设备购买保险,如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事宜,甲方有权代办并在相应租金中予以扣除。

  6、租赁期间,若发生机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如遇暴风雨等特殊原因除外)。

  7、若设备每月累计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在停机期间每8小时按一个台班扣减乙方当月租金;超过72小时后,乙方必须更换该设备,更换期间甲方将另行租赁其他替代设备,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停工租金)及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一切事务。

  9、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关资料并配合办好税务发票。

  10、按时为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记录提交甲方备案。

  第七条、环保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机械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及甲方现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油污、噪声、烟尘等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产生的污水、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应按要求处置;

  2、乙方违反环境管理有关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倍的政府罚款;每发生一起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1000-元的罚款;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并将处予500-1000元罚款。

  3、机械在开机操作前,乙方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鉴定验收,包括是否漏油及噪声、烟尘是否超标准等,验收合格方能操作;

  4、机械设备退场前,乙方应将现场清理干净,设备不得漏油,并清理废弃杂物,做到工完场清。

  5、不按规定戴其他防护用品,每人次扣50元;在施工区域内,若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100元;禁烟区吸烟,每人次扣100元;不系安全带,每人次扣200元;酒后上班,每人次扣200元;第二次发现同一人犯同一错误,加倍处罚。

  6、在施工区域内,若乙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等影响甲方形象的事件,不论任何原因,每起事件甲方对乙方罚5000元,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中的任一方,在对方严重违约或在被警告后仍继续不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发出通知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供应关系不影响已发生的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一种):

  一、 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争议解决以前,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条、合同组成

  乙方提供相关机械资料及其援引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往来文件、双方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虽未在本合同中全部列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

  1、任何有关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形式的变更均需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版 篇2

  承租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出租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承租方在签订本设备租赁合同之前应核实该投影仪设备是否为出租方所有,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涉及共有人的处分权问题),出租方是否对该设备有实质处置权,租赁物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否则该合同无效。

  甲方因经营需要,租赁乙方区村的厂房用于生产。现甲方有意租赁使用厂房内的乙方现有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为了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一

  风险告知:双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应当告知出租人设备用途。承租人一方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设备,并注意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租赁设备的租金为元/月。租赁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起租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经乙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自设备起租之日起,每六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第一期六个月租金。以后,每期末月底前,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间,甲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设备。

  风险告知:租金的交付方式、交付期限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一方应当遵守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出租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承租方多次拒不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自出租人提出之日起终止。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技术、质量状况

  由于租赁设备系乙方旧设备,因此乙方只就设备现有技术状况及质量情况向甲方交付。甲方在租赁前,已经对租赁设备的技术条件、质量状况现场查勘,对相关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同意按设备的现状租赁。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方法

  租赁设备保留在区村号厂房内原工位,随租赁厂房按现状移交给甲方,甲方现场签字接收。移交后,如甲方需要搬运、移动、重新安装、调试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期满,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乙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

  第六条 租赁设备交付

  1、交付时,双方现场共同对转让设备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清点移交,并当场签收确认。租赁期间,转让设备损失、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由于租赁设备系旧设备,甲方也对设备现状实地充分了解,因此甲方同意:设备技术、质量状况以现状为准。如甲方认为租赁设备不满足使用要求的,由甲方自行维修处理,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 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者与第三人共用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风险告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设备任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承租方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承租方擅自转租、转借而给租赁物带来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维护、维修费用。

  2、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使用造成租赁设备损坏、损毁的,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租赁设备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损害的,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管理的吊车用于甲方位于成都市的建设工程有关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费用:

  卸装钢筋为¥元/吨;

  卸装钢筋翻围墙为¥元/吨;

  其它需要吊车费用按消失计费为¥元/小时;

  备注:除按以上单价计价外,每次出车费用最少为¥元,暂定

  租赁总价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1、日租金是甲乙双方已经考虑了经营风险等因素的综合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装费、乙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设备入场前的检测费用、设备租赁试用期间消耗的燃料费用等所有费用,且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不做任何调整。

  2、所租设备由乙方负责进场运输及上下车工作,并由乙方进行安装、顶升、拆卸,所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最新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满足甲方城建项目的施工需求,具体标准:吊车验收标准:GB3811-83,安全规程:GB6067-85。

  2、乙方保证其租赁设备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要求,具有行业要求的生产备案、准用证明等各项证明资料,在设备进场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3、乙方应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生产备案及其它相关资料,乙方没有依约提供租赁设备有关的前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付或暂缓支付租金。

  4、其它约定:乙方必须按时将所需租赁设备运送至使用地点,并安排人员持合法有效的上岗证上岗操作。

  三、租赁设备的签收

  甲方指定周孝夫(联系方式:)清点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开具甲方租赁设备签收凭证,确认乙方安排的操作人员的入场情况,核对人员的身份及证件,甲方对前述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乙方操作人员入场情况的确认。

  四、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1、甲方指定方的其他任何人结算对甲方没有约束力,甲方对租金结算人的授权权限于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指定人员坚守的租赁设备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进行款项结算。

  2、甲乙双方进行结算时,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以乙方签章,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且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的租赁凭证和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3、款项支付时间:

  4、款项支付方式:甲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将租金付至乙方在合同中所提供的账户(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对所提供的账户已确认无误,从甲方付款至此账户之日起视为已到账。乙方因账户原因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要求甲方将款项支付至以上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如乙方提供的账户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应凭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向甲方结算款项,乙方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

  甲方龙光君悦华庭二期项目施工地点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六、租赁设备的维护保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安排名操作工人入场操作,所有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公认,操作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食宿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和缴纳,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租赁设备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对设备的租赁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租赁设备或将租赁设备抵押第三人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权。

  3、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再行将租赁设备出租给第三人,若乙方违反约定,将租赁设备再行出租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做好租赁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变卖或抵押租赁设备;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可送达地址;

  (2)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

  (3)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指令操作;

  (4)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或设备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5)任何因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甲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6)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的设备进场时间,将租赁设备晕死、装卸并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使用地点。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再行出租、转让或抵押等处置租赁设备或对租赁设备所有权存在权利瑕疵等原因,使甲方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收到限制或丧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将租赁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至甲方指定使用地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甲方工期延迟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被建设业主方追偿的全部责任;

  3、乙方未按时将租赁设备退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支付该拖延时间的租金;

  4、因乙方所供租赁设备不合格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变卖、抵押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十、其它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扣留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用租金抵押损失;

  3、本合同属于双方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签约方均不得泄露;

  4、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没有授权。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结算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5、本合同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未变更。

  6、乙方确保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所供附件均是在有效期限内或通过相应职能部门年检的合法有效材料。

  7、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应当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租金已经全部付清说明,合同在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8、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附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

  1、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负登记证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账户证明

  以上附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甲方,所有材料由乙方加盖行政章(除《银行账号资料证明》需由乙方加盖有效财务章外)予以确认,且所供附件均须与本合同主体文本加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省市县镇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设备清单见附件一)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1、使用地点和工作内容

  2、租赁期限

  3、租金计算及支付

  3、结算和支付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甲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报表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乙方在收到甲方报表后15个日内根据审核确定的金额支付租金。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或甲方自取支票方式等向甲方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原因而顺延此合同款项的支付,不得因乙方的迟延付款而提起诉讼或仲裁。(本款属选用条款)

  2、因业主原因造成设备停用的,乙方可在业主对乙方的补偿限额内,对甲方进行适当补偿。(本条可视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3、设备进场、提供及退场

  4、权利义务

  5、甲方权利义务

  因设备故障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应尽快维修以满足施工需要(修理及零部件更换的费用已包括在租金中),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月计算租金时,每月维修时间超过天时,扣除超过天数的租金。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设备技术性能的合格油料并承担易损件的更换,费用已包括在租金中。

  2、甲方在设备操作、维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确保油污、噪声、烟尘等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产生的污水、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应按要求处置,费用自理。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备租金。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设备进退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油料购买的协助和便利。

  3、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进行转租、转让、抵押以及擅自改变其结构性能、破坏其完整性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设备所有权的行为。

  4、2、4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护时间,由甲方对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5、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

  7、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

  8、争议处理

  9、1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选条款:仲裁对我方有利的,也可以约定仲裁解决争议)

  10、附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的 (以下统称为设备)一事,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要严格执行: 。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项目名称:

  租赁的设备权限于在 工程使用。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严禁在设备租赁期间将该设备转租或出卖。

  四、租赁期限及租用结算方式:

  1、设备扣除税金后日租金为元,并按日计算,收费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2、甲方租赁费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3、乙方要保证租赁设备在不足月计算。超出 个月按实际使用日历天数计算。

  4、设备运输前,乙方应交付甲方设备保证金方资金紧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并且在提前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5、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甲方负全责,乙方只承担进退场费用。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设备的进退场时间。

  6、进场费用和退场费用各计5500元,安装费、拆卸费各4000元。

  7、增加的标准节,每天每节的租金为30元,附墙每天每付为60元。

  8、增加的标准节和附墙从安装完毕后,可以开始使用后,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日,开始计算租金。

  9、增加的标准节和拆卸标准节,每节费用200元,由乙方承担。

  10、附墙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预埋工作收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支付每道附墙装卸费共计 元费用。

  11、所有塔吊的钢上绳必须是我的钢上绳,塔吊所用的电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须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厂的正宗电器产品。

  12、租赁设备期满后,甲方负责将设备运回,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塔吊运回离开工地时,结清全部的费用和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乙方有权扣押机械不准离开工地。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方可出租于承担方。

  2、甲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无故推迟安装和各种借口影响施工。

  3、设备的全套资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4、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负责,各安全限位应灵敏有效,甲方在整机运行状态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造成设备的损坏,配件的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2、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对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3、乙方应设专人对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作业。

  4、乙方为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业违约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双方确定报停日期,报停期间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开始,因天气原因,如果不能按时起租,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为规范和约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以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本合同附加“安全技术交底书”一份,供操作人员及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X年 X 月 X 日

  为确保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为承租单位提供良好的租赁服务,制订如下租赁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

  电动磁力钻(WA-3500) 、钢刀具(26*35)、发电机组(10KW)、发电机组(12KW)、电子经纬仪(DJD2C)、水准仪(DZS3-1)、标识尺。

  二、租赁设备的单位、数量(台/套):

  电动磁力钻(WA-3500)2台 、钢刀具(26*35)2个、发电机组(10KW)1套、发电机组(12KW)1套、电子经纬仪(DJD2C)1台、水准仪(DZS3-1)1台、标识尺1套。

  三、设备使用地点:(承租方工地)

  四、租赁时间:

  设备租期从设备进入合同约定的场地经承租单位验收合格后达到正常运行之日算起。拟定期限12个月。承租方如果停止或继续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五、租赁方式:

  1.采用月结算方式(日结算方式),价格为电动磁力钻(WA-3500)( 5 元/日) 、钢刀具(26*35)( 1 元/日)、发电机组(10KW)( 2 元/日)、发电机组(12KW)( 2 元/日)、电子经纬仪(DJD2C)( 3 元/日)、水准仪(DZS3-1)( 1 元/日)、标识尺 ( 1 元/日)。以月结算方式租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至少不少于 8 小时;以日结算方式租赁,每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 8 小时。

  2.租费计算从设备进场并提供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开始,到设备停租为止。组车和拆车应分别在4小时内完成。若超过4小时,在8小时以内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日租金的50%(月租金的折算成日租金),超过8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一天的日租金,如果组、拆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承租方有权退租,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条的约定支付承租方相应的违约金。

  3.无进出场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在此条款后的空白处协商约定。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款的结算以承租方经授权的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任务单》为依据(任务单格式附后),其它设备签证单或本项目没有经书面授权备案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任务单均不能做为结算依据。

  2.若工程由于施工进度加快或出现设计变更,承租方提前完成租赁任务,其租赁费用应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3.付款时间:承租方在出租方设备使用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根据实际结算额支付租金80%,剩余款项设备出场后一年内付清,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设备进厂时应确保性能良好和正常运行,其质量状况由承租单位进行验收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期间承租单位不支付租赁费用,导致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如超过一天以上的,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故障给承租方带来的相应损失,按照本合同款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三天以上设备仍不能正常运行的,承租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租赁合同。

  2.出租方应对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并根据设备的操作要求,配置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并有出租单位书面委派协议的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单位的指导调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始终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3.出租方在出租设备的同时至少配备两名机组人员,配备的机组人员与出租方具有合法劳动聘用关系,应积极配合承租方,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自伤的,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第三方或承租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4.在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引起的安全、质量等问题,由出租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所用的燃料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费用,如果出租方欠付上述费用,承租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可先行确认所欠数额,从出租方的租金中代扣支付。

  6、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正常、安全运行。如果出租方不按时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工程施工,承租方按照收取赔偿。

  7、出租方应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被查封和转让,如果出现被查封和转让的情况给承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享有留置优先受偿权。

  8、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及时收回设备,若不及时收回,承租方可按租赁时的日租金标准按日收取管理费用,如果超过三个月出租方的设备仍未收回,承租方有权将设备拍卖 ,拍卖款可以抵缴设备保管费。

  八、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有调度权,并应保证安全使用设备,为其提供适宜的设备运行环境,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2.承租方确保提供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和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承租方负责水电费用,并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4.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指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租赁,若租期延长,承租方应提前通知出租方补签合同,否则应承担逾期的日租金的费用。

  2.出租方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进场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否则承租方将按日租金的双倍计收逾期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为承租方提供生产服务而使承租方蒙受损失的,出租方应按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出租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地或承租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

  出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

  承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设备租赁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第二条房屋租赁范围:

  前楼;

  后楼除壹间外其余由乙方承租;

  前院、后院;

  门房。

  第三条附属设施设备: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租赁期限:拾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租金总额: 万元整,即壹年租金为 万元整。

  第六条合同履行顺序:乙方先予履行。

  第七条租金交纳时间,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在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两年租金,即伍拾陆万元整,从第三年,每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第八条租赁物交付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租赁物交付期间。

  第九条租赁房屋用途:乙方可用于合法经营。

  第十条房产税:在租赁期间,房产税乙方每年承担 元整。

  第十一条租赁物转租: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转租。

  第十二条房屋装修及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其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租赁物的保护:乙方有义务保护租赁物的完整性、整体性、功能性,不得损毁,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租赁物的`安全:乙方要特别注意防火,杜绝事故发生,甲方有权对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水、电、暖、税等费用的承担:乙方承担水、电、暖、税等费用。

  第十六条设施设备的购置:在租赁期间乙方可购置新设施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装修费及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费用补偿问题:租赁期届满后,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及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费不予补偿。乙方购置的新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届满后,可移动的乙方带走,但不得影响原来的整体性、完整性、功能性,不可移动的,影响原来的完整性、整体性、功能性的设施设备不得拆除。

  第十八条特别约定:租赁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承担叁拾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可解除合同;乙方违约,承担叁拾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及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费用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约定管辖:若进行诉讼,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甲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天,租金元/台/天。合计。(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 出租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租赁合同 篇10

  承租方:(甲方)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方:(乙方)宁波市鄞州云龙大卫钢管租赁站 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方:(丙方)上海菜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20xx年 11月 08日至20xx年 10月 31日。

第三条:押金。转帐支票 贰仟 元。

第四条:提货方式。签订合同的同时,甲方应按时到乙方验收提货(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严格把关租赁物资质量的验收)。钢管、扣件根据数量搭配发货(钢管每300米搭配扣件180只。如甲方确不需要搭配扣件的部分钢管,此钢管租价递增50%)。甲方如需要乙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装车费(8 元/吨),运费 80元/吨(不足30吨算30吨)。

第五条:归还物资。甲方归还时,须先到乙方对清所租物资数量、规格。运输、装车甲方自运、自装,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卸车,卸车费( 8元/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指定仓库验收。钢管、扣件按比例数归还。扣件按6%比例抽样验收。规格不符乙方不收,但可作暂存,乙方免收保管费,甲方的暂存物资不向乙方收取租费,凭暂存单退回物资。

第六条:以下修理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1、钢管修理费用元/米按归还的总米数计算;钢管弯曲1元/根;钢管切割(电焊疤、头子不平、大头、扁管及扁头)1元/刀;2、扣件加工上油元/只,袋元/只;3、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作报废处理,按贰只折一只归还数;4、切断钢管应赔偿,切断费接管费元/根由甲方承担(结算方法:在物资归还结束时,一次性按照统计表发、收料长短比差根数结算)。

第七条:租金结算方式。发出天算至归还天。

第八条:付款方式: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等费,甲方交纳时间为每三个月到月后十天内送到乙方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等费每日按欠费的%计算违约金。

第十条:租赁期限届满,甲方仍要求发料或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30%,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新的所有权即为本合同的乙方,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由乙方所在法院受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三条:丙方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甲 方: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宁波市鄞州云龙大卫钢管租赁站 丙方:上海菜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手机: 电话:

  工地地址: 电话:

  收发负责:

设备租赁合同实用 篇11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书编号:

  电:

  传真:

  邮政编码: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书编号:

  电: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并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1条:租赁的范围和目的

  1.甲方同意在 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的租金为

  第2条:提供设备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间内相应设备的单独清单租赁合同等设施,清单租赁合同与本租赁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3条:

  1.租赁期从 开始。

  2.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在本租赁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赁合同全部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重新确定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4条:租金

  租金每月 元。租赁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可以按照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租金应提前支付。乙方以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应将租金支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向甲方支付现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乙方应负责清洁租赁房屋。

  3.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7条:存款

  1.为保证本租赁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乙方不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应全额退还押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作为因租赁造成的损失。除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府搬迁不能续租的房屋外,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

  2.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租金或变更终止合同的租赁期限。

  3.甲方有权向乙方咨询和支付国际长途电话费用,或如果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购买;国际长途电话卡”费用由乙方支付(可根据卡上密码直接拨打室内电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禁止转让、出借出租权。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房屋内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第9条:维护

  1.当甲方在租赁房屋内拥有的室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应及时安排维修。当重要设备需要大修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当乙方拥有的室内装修和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自费进行维修。

  第十条:改变原状

  1.乙方重新装修租赁房屋或改变设备和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上述项目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在项目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11条:损害赔偿

  因乙方及其用户或相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其他租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一切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除责任:

  1.除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因地震、水灾、火灾、盗窃及各种非甲方故意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设备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不对乙方因涉及其他客户而遭受的任何损害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厦的物业管理制度。

  2.租赁房屋和公共部分必须正确使用。

  3.建筑物内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一)将超重、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建筑物或者进行其他危害建筑物安全的行为的;

(2)对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造成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栋楼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秩序、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双方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

  2.任何一方的名称、商号、地址、总部所在地和代表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全部或部分损坏,乙方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1.房租等债务拖欠半个月以上;

  2.使用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4.违反本合同第八条和第十四条;

  5、对其他承租人(业主)的生活造成严重阻碍,且承租人(业主)有强烈反应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人,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7.有明显的不诚实或欺诈事实;

  8.甲方有上述第3、4、7项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终止本租赁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但保证金不得收回。

  2.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因乙方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八条:归还租赁房屋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拆除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包括用于室内装修的各种设备和材料,以使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经甲方检查批准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调解不成的,可向管辖房屋所在地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规定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 篇12

  合同签订地: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厂房、机器设备的事宜经自主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数量及功能

  甲方将位于的场地(约30亩)、厂房、机器设备包括球磨机3台、变压器一台、磁选机6套、装载机2台、机井一口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租赁物品清单)租赁给乙方使用。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渣洗选,采用包租的方式供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意向,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不续租,在合同届满前日甲方有权对租赁物按清单进行清查核对,按期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各种款项支付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年(….万元/年)的租赁费,XXX年共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字之日预付一年半租金..万元(..万元整),第二年剩余半年租金在20xx年年4月1日前付清,然后剩余租金每年一付,且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一次性将当年四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一日的租金付清。

  2.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因甲方责任造成停产所耽误的时间,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外补偿给乙方耽误的时间或退还停产期间的租金。

  渣原材料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吨XX渣原材料4元的转让费,如某月乙方原材料使用量达到一万五千吨以上,那么当月的转让费以每吨3元的标准收取,费用按月结算,次月2日之前将上月转让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协调中所产生的协调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场地上现有XX渣原材料的处理:乙方购买。场地上现有新渣共计吨,每吨27元,总价元(大写),须在20xx年年5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老渣共计吨,每吨27元,总价元(大写),须在20xx年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水渣款共计10万元(拾万元整),也须在20xx年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5.每月渣款及电费须由乙方提前预付。每月电费按月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预付,一个月用电最大总量是多少就须交多少预付款。如因未提前预付而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渣款按照通知时间提前预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相关注意事项

  1、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2、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设施以可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索赔权。

  4、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清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装载机及厂内所有设备必须在租赁场地内从事XX渣洗选辅助专项工作,不得开出场地外从事经营或其它工作,不允许外借他人使用,如违反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反此条甲方有权收回相关设备。

  5、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所产生的一切债务与收益均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在租赁前的债务也与乙方无关。

  7、厂内的主要设施(房屋、堡坎、设备)等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各种证照及相关经营条件。各种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保、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合法生产的手续,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负责。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动,一切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2.监督乙方对租赁物,场内附着物的正确使用,负责协调周边关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种设备,同时应定期对通往场内的道路进行维修,如需改动各种设备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要求,场地设备均不得转租、转让、变卖。

  5、在租赁期内,该厂的一切责任事故(生产用电、生活用电、工人各种安全、运输安全等)及相关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包括厂外五百米十千伏输电线路和变压器的安全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同和国消防条例》有关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须做好员工的宣传和管理,不能在厂内及厂周围随便用火,一旦造成火灾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7、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现有业务(二基地XX渣洗选),如需终止须与甲方协调一致后方可终止,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8、如乙方需拓展业务范围,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在政策允许且不影响场地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场内增加设备。如因拓展业务或增加设备而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由此而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场地、设备交还

  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期内乙方新增设备由乙方从租赁场地拆除并自行处理,租赁甲方的设备归还甲方。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将租赁场地以租赁前原貌,返还甲方。同时租赁的设备也要以能正常生产的良好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租金不予退还。

  1、未按约定使用场地、设备、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制造违禁物品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它人交换场地。对设备设施随意拆卸、转借、转租。

  4、逾期日未支付合同中规定的任何款项。

  5、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不接受甲方监督纠正。

  在合同期内如有征用土地的情况出现,甲方投资的由甲方受益,乙方投资的设备由乙方受益,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上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以上合同内容。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缓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是源于不可抗力事由,可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由包括:

(1)地震、天灾、火灾等不可抗力事由。

(2)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不履行或迟缓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凡违反此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租方(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第三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第四条

  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第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第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项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担保单位:代表人: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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