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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厂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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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厂房租赁合同(合集14篇)

  【前言】每当企业需要租赁厂房时,一份合同便成为了必不可少的文件。那么,为了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份完备的企业厂房租赁合同呢?以下是网友“zhanposhinai”收集的企业厂房租赁合同(共14篇),欢迎参阅。

企业厂房租赁合同

企业厂房租赁合同协议 篇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到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明珠大道文家屋背。办公楼一栋面积合计311平方米,厂房两栋合计平方米。

  2、办公楼价格按间数 间计算,每间,一年计币元、厂房 平方米、每平方一个月7元,计币,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一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次。

  3、房屋租赁时间起止五年,第一、第二年租金率不变,第三、第四、第五年按市场价格调整、如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则乙方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后甲方按市场价格适量调整租金率。如甲方在租期属满后,仍要对外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房屋安全使用。

  5、在租赁期间乙方,各项经营税费和政府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生产中不能对边沿居民生活有影响,要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和消防有关条例,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没有达到有关规定和条例后果自负。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出租,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确实需要,乙方需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和改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资金按拆迁时间为准,多退少补。

  9、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后果自付。

  10、房屋如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白话文】

  11、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能单方终止合同,若哪方终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因赔偿对方付违约金为租赁的40%。

  12、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有争议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3、甲方需确保厂内通电通水乙方不承担水电立户费,厂内确保三箱电。

  14、大门广告位置由乙方占有,包含门头、大门左右方位。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第二年过后,乙方有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此租赁合同有效期也延长至五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租赁费用

  1、厂房租金按每年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待租赁期第二年过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两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三年乙方厂房租金,如乙方行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四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五年乙方厂房租金

  3、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4、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

  5、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将设备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在租赁物内空地建房的权利。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如乙方欠缴,保证金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将租赁物空地自建建筑拆除后,将租赁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专业版厂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关系,甲方和乙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厂房地址、面积:

  1、地址:

  2、租赁面积:厂房面积为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元每平米。

  2、租金支付方式:年月日先预付万元租金,年月日再付万元租金,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款(1年租金为万元整)。

  四、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漏雨等情况,甲方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物破损,由甲方承担。

  2、土地使用税和房屋使用税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期交纳租金。

  2、乙方根据使用量交纳电费。电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交纳。水费按使用量交纳水费,水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缴纳。

  六、在租赁期内经甲方的统一,在生产必须的范围内可以改造,搭建或增设建筑物。但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增设的建筑物,按照增设面积加收租赁费,若乙方增设的建筑物,增设的部分不用缴纳租赁费。但甲方负责协调增设的建筑物的行政手续的办理。

  七、租赁期满,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建筑物甲方无偿所有,乙方自行增加的设备可以拆走。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甲方不得提出恢复原装的要求。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量保证原设备的完好无损。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租赁价格根据国家物价上升指数双方协商确定。

  九、乙方不可抗力无法持续经营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第三者。如需转租必须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乙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遇到困难,甲方应积极协助,但不能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前面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向乙方交付厂房,否则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自延长交付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总租金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乙方应交清所欠租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合同的修改解释都应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五、本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拟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报送审批机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合同条款,以供双方诚信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及其它约定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厂房平米租赁给公司,供乙方使用(用途)。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在厂院内空地上自建厂房,因租金较市场水平偏低,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场院及地上所有附属物(包括本租赁合同签订前原有建筑及其它附属物和本合同签订后全部新增建筑及其他地面附属物)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租赁期间内,如遇政府拆迁或土地规划造成本合同的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场院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和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或赔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果租赁期未满七年时租赁物遭遇政府拆迁或土地规划,甲方同意按照经双方认可的乙方新增建筑物实际造价的50%补偿给乙方,除此情形外,其它任何情况下,甲方不需补偿乙方新增建筑物的任何价款。

  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将此厂房卖掉(政府统一搬迁除外)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及所有装修费,搬迁费共计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场院和两层楼房平米及乙方新增建筑,由乙方自行管理。

  乙方承诺,将全部租赁物用于合法经营,不会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做其他违法经营,乙方经营期间加工生产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租金及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元),双方一致同意租金以每三年%递增,乙方须在每年x月x日前按上述约定支付全年租金,先交后用。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照当年租金价的千分之五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保障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确保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畅通。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土地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院内空地供乙方使用,乙方在空地上按照与甲方协商结果自建的厂房,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提供办证所用的土地证等一切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

  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的;

  乙方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或注销;

  乙方逾期2个月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或转租的;

  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者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和配套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将全部租赁建筑和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状态归还甲方。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场院及全部建筑和设施返回甲方。

第八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新密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书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部分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打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场地面积约平方米。

  二、租赁场地用途: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一年。

  四、租金:小写: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

  五、押金: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合同期满后,双方无续约意向,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如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

  六、租、押金支付方式:押一付一,现金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租金。没延迟交付一天,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月租金的%作为违约滞纳金,以此类推。

  七、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纠纷和民事责任。

  八、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出租场地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及相关税费。

  九、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或转租,如需进行装修须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合约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在日内返还租赁场地以及甲方提供的电脑、桌椅、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并保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十一、合约解除

  1、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2)、乙方不按时交付水、电、电话等其他乙方应付费用的;

(3)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2、乙方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需要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不返还上述押金,但乙方最少要保证租赁个月以上。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那个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企业厂房出租合同书 篇7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 :

  一、被租厂房为门面房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元,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手印:

  乙方:

  手印: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英文版。

  一、物业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以汇出日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定金、租金及保证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讯、收视费、等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退租或续租,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退租或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当天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中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电话: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电话:

  代理人:

  日期:

租赁厂房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厂房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河东区彭于埠社区工业园的厂房一处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赁范围:除一层南两间以外的所有厂房,另租二层两间,租赁方式为包租,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用途:该厂房用途为搞生产经营。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届满,若续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厂房交付条件:甲方应提供乙方生产生活用水齐全,排污方便。

  五、租金: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齐一年的租赁费,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

  七、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无产权纠纷,具有相应的使用性能,租赁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后可对厂房进行装修。

  八、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拆迁补偿,工人安臵费、及其设备搬迁费、误工费等属于补偿给乙方的项目,应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伺机侵占,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租赁期内的租金,交回租赁物。

  十、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诚心责任:租赁期内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反。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定,效力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厂房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多次友好协商,就厂房出租事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 ,租用期 周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原则上先付费后使用。

  第二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以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

  第三条:

  乙方在租用期内,正常使用房屋的情况下,房屋的各种维护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大写: 整),乙方付费方式为每年付一次。即人民币¥ (大写: 整)。土地费和土地使用税均包括在内。

  第五条:

  甲方负责将三相电接通到厂内电表箱,水、电费根据实际用量自理(每月15日前结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只是房屋租用关系,双方和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

  第七条:

  乙方自己负责全部消防、安全及卫生工作,按照国家生产安全相关规定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后果(包括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按照国家环境环保法律法规生产,若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因此造成的损失后果(包括甲方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租金不退。负责赔偿甲方违约金 整。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负责赔偿违约金 整。

  3、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厂房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因政府行为不能继续租用,甲方将剩余租金按实际天数退还给乙方。

  5、其它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相关执行。

  第九条:

  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或有关部门证明,可以免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年签订合同一式两份,每年递增6%--8%价格随行就市。

  第十二条:

  如乙方不再续租房屋,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得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拥有的厂房用于经营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积约为平方米。类型为工业厂房,结构。具体详情见本协议厂房图纸,厂房图纸为本协议附件一部分。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三年,租赁期间厂房租金保持不变,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租事宜,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每年租金共计

  2、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每月、季、年支付各期租金,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其他费用和维修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电费由同等类型定价标准计算。

  2、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免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承诺无偿将甲方公司的给乙方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与租赁期限相同。甲方如发生解散、注销或该资质被主管机关取消的,以方有权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解除本协议,已支付未产生的租金由甲方在合同解除后五日内退还乙方,乙方不再设新的`公司,乙方亦不以甲方名义对外做任何经营活动。

  2、租赁期间,如发生厂房被政府机关征用迁拆的,所得相应补偿款应首先补偿乙方的装修款、搬迁费用等。

  3、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自行将相关设备、装修回复原装,设备自行搬离,但不可拆卸部分可协商由甲方补偿。

  六、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乙方所雇用的生产员工均与甲方无任何无关,甲方亦不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条件。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厂房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业主)

  乙方:(租主)

  甲方有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厂房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厂房租金每年为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厂房快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厂房租金。若乙方将下年度厂房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联系租主,乙方有权收取装修费,若是甲方联系租主,乙方无权收取装修费。

  六、乙方退回厂房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厂房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对于等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能搬走的财产乙方有权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对厂房有任何的损坏。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厂房。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

  帐号: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承租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合同范本《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4. 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款执行。

  14. 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租赁厂房协议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原座落在宝山区杨行镇湄浦村湄星路(苏家堰)115弄6号厂房的租赁尚未到期,因涉及可能动迁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原租金支付方式按六个月支付,支付日期在支付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现改为按两个月支付,支付日期在支付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20年1月15日应当支付20年12月15日至20年2月14日的房屋租金)。

  二、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需另外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

  三、此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此协议中未提及的各项权力和义务,按照原合同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原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厂房租赁合同(合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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