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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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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6篇(一份租赁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租赁合同6篇(一份租赁合同),以供参考。

租赁合同6篇(一份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植物、草花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租赁植物区域

  二、租赁植物项目

  三、租赁植物标准

  1、乙方提供给甲、丙方的绿色植物应生长茂盛、株型完美、叶面整洁、无病虫害。乙方根据甲、丙方要求提供多元化植物种类。

  2、乙方将绿色植物装饰到位,配足辅助材料,盆栽植物的盆面应有覆盖 , 材料(如:鹅卵石、树皮、青苔等),避免黄土裸露,不得套盆,甲方提供的不锈钢花盆覆盖材料由乙方配辅助材料,花盆和盆托选配 (由甲方提出意见) ,大堂门前等主要场所应根据甲、丙方要求设计特殊配置。

  四、租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2 月31日止。

  五、租赁植物数量、高度及费用

  1、丙方租摆绿色植物共计约 高 2M以上 (瓷盆) 27 盆每天0.6元/盆;

  高1.5——2M(塑料盆) 5 盆,每天0.42元/盆,(瓷盆) 36 盆每天0.48元/盆; 高1.2——1.5M(塑料盆) 75 盆,每天0.36元/盆,(瓷盆) 18 盆每天0.42元/盆;

  高0.6——1.2M(瓷盆) 27盆,每天0.34元/盆;

  高 0.6 M以下 72 盆,每天0.33元/盆。 以上植物实际数量按双方核实确认的实数结算,植物数量的增减甲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花草租赁费中包含乙方所派操作人员的费用以及因工作产生的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国家规定其他各项福利待遇等费用,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及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结算方式

  绿色植物租赁费经甲丙方考核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票据,每月同甲方结算一次。

  七、甲方、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丙方管理绿色植物租赁事宜。

  2、甲方提供植物摆放位置图,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免费送货,按图定点摆放。如有变更,乙方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变更自双方签字确认日期按实调整统计。

  3、植物租摆期间,甲、丙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维护植物不发生丢失。

  4、草花同比价格较高或提供的草花生长不好,甲方有权另行选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更换花卉应避免在营业时间进行,应按甲、丙方指定通道搬运,不得将撤场花卉长时间摆放在甲方通道内。

  2、乙方每周不得少于2次派专人负责养护、清洁、浇水、除草、修剪,维护绿色植物常年保持叶片干净、盆面整洁、无死枝枯叶、无病虫害、无干旱萎靡现象,对生长不良的植物在丙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更换,浇灌花卉时水不能滴落地面,且工完场清。养护、更换植物后做好书面记录,作为请款附件之一。

  a)乙方和丙方确定专人负责监督、考核、质量反馈、交接统计、验收付款等联系事宜。

  b)甲、丙方根据节日和活动需增加草花时,乙方须提供方案及报价,经甲或丙方书面确认后24小时内供给,并免费送货上门和摆放。草花及花盆的维护和装饰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供应权。

  c) 如乙方员工在甲、丙方管理区域工作期间发生盗窃及违法行为,经三方查实认可,除照价赔偿外,且从乙方应结算费用中一次扣除1000元。乙方应立即将该员工除名,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d) 乙方员工在甲、丙方物业管理区域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给甲方及客人等造成的损失,经甲乙丙三方共同查实后,由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照价赔偿。

  e)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得在甲方、丙方管理区域范围内私下承接业务,如有违反,甲方或丙方可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f) 乙方到甲方现场服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穿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整体形象要整洁大方。

  g) 在重大节假日(元旦、中秋、国庆、春节)期间,乙方免费为我中心六楼客服前台和八楼前台提供适当盆栽、盆景点缀。

  3、违约责任

  a) 合同到期,如甲乙丙三方其中一方不准备再续约,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b) 乙方服务质量由甲丙方提出考核标准并经乙方确认,每月按优秀(95分以上)良好(94分—90分)合格(89分—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四个档次评分考核。总得分80(含80)分以上全额付款;总得分80(不含80)至70(含70)分,按照每比80分少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的标准扣款;总得分不足70(不含70),付款总额不得超过当月服务费的40%,并有权无偿解除合同。

  c)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当月费用。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公司服务,此期间产生费用由甲方在上述合同款项中扣除。

  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二份。

  6、其他条款:

  以上条款请不要随意更改,如对以上条款有不同意见或有另需说明的问题和要求请写在本条款内。

  附件:《绿化外包服务评估表》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2

  内容如下: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履行承诺。

租赁合同3

  承租方:名 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负责人: 电话:

  出租方:名 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负责人: 李先生电话:58620678 18975350678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打印机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打印机之状况:

  1型号:,数量:张。附加配置

  二、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期 年。

  三、租赁

  1、自本合同签订日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人民币现金元作为设备之抵押金,在收款日,乙方应提供收据给甲方为据。

  2、租金计算方式:以计数器字为标准,每月结算一次。

  A、打印量 张/月以下,租金为/月;

  B、打印量 张/月以上,超过部份租金为/张;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租期内,租赁设备属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租赁设备进行拆、迁移或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等侵害乙方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甲方应配合合理保护租赁设备。在使用中,若甲方自己的过失而造成设备的丢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本机价值元)。

  3、租期内,甲方不能用本设备从事非法活动和国家明文法令禁止的印刷品。若甲方自己坚持、隐瞒使用,甲方自己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租期内负责甲方所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培训操作人员的工作。

  2、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临时故障,可随时叫修;乙方接电话后,应于4小时内派技术员前往维修。

  3、租期内,设备所使用的配件、碳粉和损耗材(纸张除外)均乙方免费提供。

  六、违约及罚则: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一个月,乙方检查计数器一次,甲方应于当日一次性付完当月之租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

  2、合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违约交付违金伍佰元整。

  3、租期内,若因机器故障而乙方无法修好,乙方必须免费更换一台良好机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签章) 乙方公司(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签订本合同

租赁合同4

  民事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顾某。

  本院在审理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顾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顾某名下之股票账户。为此,本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了(20xx)卢民四(民)初字第某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顾某名下之股票账户(帐号:XX)。现本院已对(20xx)卢民四(民)初字第某号案件作出判决。因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本院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审理过程中,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其原审的起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xx)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877号作出民事裁定,准予上诉人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原审的起诉。对此,上海某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顾某的财产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顾某名下之股票账户(帐号:XX)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吴刚 审 判 员 王仁福

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为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我市设施农业快速有

  序发展,保障设施农业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55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 四畦村 区域内突击交付给乙方从事 ,该宗土地的水、电、路等水利、水电及道路基础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二条:土地性质、用地面积、宗地四至如下,界址点坐标具体范围,详见《勘界报告》土地性子:面积: 平方米( 亩)用途: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第三条:土地使用年限为年,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终止。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年度土地租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此后,每年租赁金乙方应当在次年月 日 前向甲方缴纳。

  第五条:在合同期内,租赁金若因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同时签订设施农用地补充合同。

  第六条:乙方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 以内。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甲方有权对乙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划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规划动工建设,圈舍、房屋等生产,生活设施,应与电力、通讯线路、道路、渠道、林地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生活设施动工建设前应征得电力、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意见,如乙方擅自建设引起纠纷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土地租赁合同期签订后一年内不动工建设或圈而不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确因不可抗力需转让、出租、转包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需按规定做好排水、排碱等设施,如因此造成周边耕地盐渍化、基础设施损坏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其他政策等征收土地的,乙方须服从建设项目需要,由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若乙方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续租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予批准的,交回土地,地上建筑由乙方自行无偿拆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和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 未按时缴纳土地租赁金的:

  2、 在一年内不动工建设或圈而不用的:

  3、 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改变土地用途或擅自转让、转包的:若乙方违反上例项目之一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另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全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可补充协议,补充合同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 年月 日在签订。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租赁合同6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接触的一种合同,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特别要注意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无效,那么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本文对此作了解析,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6篇(一份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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