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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转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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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转让合同范本(精选9篇)

  【简介】每当涉及林地转让合同的范本时,我们都希望能够以最准确、完整的方式来规范双方的权益,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网友“guagoulu”整理的林地转让合同范本(共9篇),供大家参考。

林地转让合同范本

林地转让合同范本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可持续开发鸡笼山生态资源,落实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规划,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鸡笼山腹地进行种植、畜牧、旅游休闲深层次开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永久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亩(附详细资料为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亩,实际面积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该宗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卫星航拍图),其地理经纬度坐标分别为。

  二、甲方先期提供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双方订下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订金。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前述订金转为转让林权款后,乙方应在60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与该林地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因开发该林地与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或需要承包、租赁相邻属于其他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与周边林地集体协调解决矛盾或承包、租赁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碍,影响乙方的开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付相应的补偿。

  六、林区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乙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因深度开发该宗林地,需要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丙方须积极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业厅办理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为乙方争取相关的政策、财政扶持资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万元订金,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归乙方享有;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丙方见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年月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年 月 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光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xxx

  4、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山林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区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用途为:。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权方):

  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转让的林地位于 ,总面积约 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1、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1、6 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 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 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 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8、附则

  8、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权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6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现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据《林业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将面积为100亩的橡胶林地及胶树3000株转让给丙方,转让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林权证》规定的使用期到年止,使用期届满后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使用期的延续手续,并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至年月日。

  二、橡胶林地四界:东至胶地为界;南至胶地为界;西至为界;北至为界,林地面积及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三、橡胶林地转让金额为元(),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享有对林地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

  五、甲、乙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乙方债务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木由丙方自行处理,土地归还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内,丙方法定继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和处置权。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方不得对转让的林木进行任何砍伐及损坏;不得再行割胶及采集林地内的`滋生物。

  九、其他条款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和终止合同,违约者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其违约金金额按本地违约时同等橡胶树市场价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国家征收的税费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再承担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小组的一切费用。

  (2)甲、乙方负责协调和处置本林地与周边林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甲、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发生诉讼由当地县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转让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镇政府、镇级林业主管部门、村民小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年11月8日至20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正(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元(元),余下的万元(元)在20年月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林权林地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 :

  受让方(乙方) :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月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9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乙方系经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具有国法人资格。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年月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美元,平方米合计为美元(USD)。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天内,即年月日前支付%,计美元(USD);

  本合同签字日后日内,即年月日前付清余额%,计美元(USD)。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7.场地交接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日内,将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用地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林地转让合同范本(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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