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共5篇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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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共1
******工程 质量监督计划
一、质量监督总计划
二、质量监督员到位计划
为了做好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本站现明确质量监督员到位点,请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我站,以遍根据情况安排质量监督人员到位。质监人员未到位签证认可,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 施工图技术交底会;
(2) 重要隐蔽工程隐蔽前;
(3) 分部工程验收;
(4) 发生质量事故及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
(5) 工程质量等级核定;
(6) 单位工程验收;
(7)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 工程阶段验收;
(9) 竣工验收。
三、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1、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部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布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将项目划分表说明书报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需要对单位工程、
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开工前监督
(1)审查设计单位资质是否与承担工程等级相适应,施工图纸签证是否完善,是否盖章出图章,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是否落实,是否已向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
(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是否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与投标时是否相符,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质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主要工种及机械设备是否都到齐。
(3)质量检查人员要求能够独立代表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对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阶段验收进行签证。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4)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监理、施工单位的工地实验室的仪表、计量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是否备齐备足。审查项目法人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3、施工过程监督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单元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其余工
程均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检查验收,并签署隐蔽单元工程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备后,方可继续施工。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质量评定,报监理单位复核,再报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将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报我站核备(定)。
4、施工过程现场抽样要点
(1)抽样各单位、分部及单元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按标准自检、自评、自检、自评资料建设是否组织验收或签证是否齐全。如抽查发现有与标准不符或有较大差别的,则令施工单位重新自检、自评,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2)检查现场原材料是否合格,砂、石骨料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水泥、钢材等是否有质保书、出厂证明以及按规定提供的复检资料,砂浆、混凝土是否有检测单位提供的配合比单和试块验报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启闭机是否有合格证;检查检测单位是否具备水利检测资质。
(3)检查工程预制构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或制作检验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准使用。
(4)工程质量通病是否消除或纠正。
(5)其它日常质量检查主要由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负责。
5、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的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评定后,报我站核定。
6、质量事故处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按水利部?1999?第9号令发布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本着“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通过质量事故处理,增强人们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四、工程指令等级评定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监部门组织评定,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在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质量等级,并报我站核备。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包括分部工程中所有单元工程验收评定的质量和
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报我站审查核备。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包括分部工程质量、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外观质量和单位工程施工验收资料核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等方面。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报我站核定。
5、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
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我站核定。
五、监督方式
调阅施工记录、质量检测验收记录,监理日志及各参建单位内业资料,现场抽测数据。
六、人员安排
质量监督站委派下列人员开展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安排表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共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质监2-3 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御景花园#住宅楼 进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面积m2,总造价 临朐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临朐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
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由级监督工程师 李保华等两人组成监督组。
四、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预拌砼生产单位的 资质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 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
3、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房屋建筑物的抽 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根据本工程的
特点,当施工至表【质监2-4】规定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监理)提前通知我站到现场核查。
4、除对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随机抽查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
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我站监督工程师 李保华 同志。联系电话。地
址临朐县文化路75号,邮编。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送达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总经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此监督计划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日
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委 托 方(施工单位):
受委托方(乙方):临朐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二、协议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对工地留置的砼试块、砂浆试块进行标准养护。
养护标准依据国际GB-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二)甲方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现场按规定制作试块,脱模后用钉子在试块表面划上编号、强度等级、成型日期、工程部位等,并由监理人员现场见证。
2、工地应派专人将试块送至检测站养护室,并进行登记。
3、养护龄期满后,应准时到检测站办理出室手续,委托试块。
三、双方责任:
甲方对试块制作标准、真实性负责。养护到期不准时试压办理,乙方有权进行清理,造成后果甲方负责。
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四、养护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工程结构类型为,建筑面积m2,共计元整。
(二)甲方在试验前一次付清。
(三)试块试压费用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施工单位: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施工单位、质监站各存一份。
检测(试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质监1—8
注:此表由试验单位填写,一式二份,试验单位、监督站各存一份。 此表仅由临朐县建筑工程公司、山东巨龙建工集团两个单位填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共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名称编制审批
一、监督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二)、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
(三)、工程承包合同中议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或文件)。
二、监督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采取宏观控制、巡回监督抽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同步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本工程监督工作负责人,联系电话
三、监督内容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执行建设工程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有关文件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三、监督要求
(一)、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和设计文件等。
(四)、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知我站。工程竣工验收前七日,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五)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参建各方要认真执行,整改结果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按时回复。
(六)、工程参建各方应与监督站(室)保持联系,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须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
(七)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房
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内容。
(八)建设单位对呈报给监督站的各种文件的真实性负全责。
四、重点巡回监督项目
(一)、核查项目
1、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质量行为进行检查,并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
2、对工程地基基础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主体结构进行监督检查。
4、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二)、抽查项目
1、对工程主要设备使用功能进行巡回抽查。
2、对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进行巡回抽查。
3、对工程资料进行巡回抽查。
4、对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巡回抽查。
工程监督单位:(盖章)
工程监督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共4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签定的建设合同,特制定本工程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1、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将项目划分情况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
2、质量监督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主要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实体质量。 ①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有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管理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 ②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按合同承诺派出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通过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③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和“三检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质量。
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工程关键部位,并对工作程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
为顺利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请项目法人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监督工作。
1、施工技术交底会;
2、基坑验槽;
3、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验收;
4、主要分部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外观评定;
6、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
7、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
9、竣工验收。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监理单位复核;
2、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分部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单位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5、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并在竣工验收前提高交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共5
集美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项目已在我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站将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为保证监督工作高效、有序,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币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监督注册登记有关材料,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勘察单位为设计单位为。地基类型为,结构质式及层数为,建筑总面积为造价约为。
二、监督组织:
该项目监督工作由等同志组成监督组,由监督工程师担任该工程监督组组长。联系电话。
三、监督管理方式及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组将重点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监测单位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执法。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妥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一L程实体具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
5、对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抽查抽测主要内容
1、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检测数量和结果、桩基验收记录、地基基础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给水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电线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混凝土强度评定情况等。
2、抽查梁板、柱钢筋安装质量。
3、抽查临空面栏杆主要受力节点情况。
4、抽测主要受力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框架柱混凝土强度。
5、抽查监督地基处理、桩基、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幕墙等重要子分部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主要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进行监督。
6、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进行监督。
7、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主要监督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施工单位签署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估报告、设计和勘察单位签署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当工程施工到以下环节时,有关责任单位应电话通知工程监督组: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督组。
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二天通知监督组。
监督组将结合工作安排及工程实际状况决定是否到场进行监督。
(二)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前七天前将验收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监督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监督组将按照验收时间、地点到场进行监督。
(三)其他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责任单位除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外,也应第一时间报告监督组。
2、工程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合同,一个单位工程原则上委托一家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筑材料 “五强两比”检测只能委托当地一家质量检测单位负责。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节能方面的设计修改变更,应按规定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监督组。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责任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规定对施工质量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发生质量问题的,应认真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组。
五、监督检查处理
在工程监督管理中,监督组在抽查抽测中发现存在影响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改正。责令改正将采用责令整改、责令局部停工整改或责令全面停工整改等方式。有关工程质量
责任主体或责任人拒不整改反馈的,我站将提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限制个人执业资格、限制招投标、企业资质重新核查等行政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六、廉政建设
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廉政建设规定:
1、得借工作之便向业主、施工单位推荐、介绍、材料、班组等。
2、下工地不受加班费、误餐补贴和各种形式的“红包”
3、不参加受监工程的各种庆典活动。
4、不参加受监工程的各种庆典活动。
参建各方任何人员如有发现监督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可拨打如下举报电话: 。
编撰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监督机构: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 年月日
送达单位及责任人签收: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电话:;
年月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签名):电话:;
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名):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