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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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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集锦3篇)

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集锦3篇)

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1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2]5号)要求,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伍基本情况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2008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10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2011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 -1-

  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2010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05]41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贯彻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和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2011年度,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均满意率为94.49%,从评议结果看,干部职工对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我中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

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6〕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16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16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16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6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__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16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16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3

  市委组织部:

  按照铜组电明字〔xx〕3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办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程序,抓好落实,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2011年,我们无论是提拔科级干部,还是对新录用的研究生进行转正考核,都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了三关,一是严把推荐关。每次推荐,我们都尽可能的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参评率达不到90%不得进行干部推荐。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票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拥护的干部不提拔。二是严把考察关。每次干部考察,我们都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在组织考察时,办公室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还实行了严格的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要求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名,做到谁考察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三是严把决策关。秘书长办公会议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启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在正式决定干部任免时,还要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举报,一时难以查清事实真相的,一律暂停任职。

  二、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2xx年颁布实施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办在学习宣传方面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秘书长办公会从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政务,切实抓实抓好。工作中,秘书长梁伟同志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头学习,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按照秘书长办公会的要求,各科室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不仅翻印了学习资料,还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迅速生产工作总结 掀起了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热潮。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人事科采取学习原文、专题讨论、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使《干部

  任用条例》的学习成为统一思想、树立正气、团结同志、凝聚力量的抓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党办工作向前迈进的强大动力。两年来,我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10余次,宣传教育面达100%,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认识。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秘书长办公会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纳入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并把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自查和年中、年度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推进,有实效,为进一步规范本办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基础。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为了确保程序合法,用人公正,我们构筑“防火墙”,完善健全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了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干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提名及讨论决定、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严格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两年来,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不当而引发的群众投诉案件。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避选人用人风险。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纪检组和人事科深入查找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了风险防范流程图、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机关纪检组全程参与,并对敏感问题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近两年来,本办所提拔使用的干部,纪检组全程参与不“双推”监督,并对所提拔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1年以来,中纪委、中组部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先后提出了各项要求。我办及时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专题会议,重点对《四项监督制度》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并通过发放学习卡片、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让中央和省的各项纪律要求牢记于心。在去年的换届工作中,我办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纪委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相关要求,坚决做到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2010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四监督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从评议的结果看,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两年满意率均达到了90%以上。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

  我办选人用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对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人事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下步,我们将以这次规范选 - 5 -

  人用人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市委办公室三服务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年度经典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集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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